杨四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帮扶社会资本到农村创业,促建强大的农村产业以此支撑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第024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支持乡村人才振兴
一是通过“三支一扶”计划成功引导了4990名高校毕业生直接参与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培养3540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地转编扎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线。多次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人年均待遇提高到当前7.4万元;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按照年度优秀每人每年5400元、合格3600元兑现考核奖励金;营造期满优秀“三支一扶”人员的基层成长环境,期满人员中201名任乡镇站(所、院、校)长、17名任乡镇团委副书记、4名实职正科、38名实职副科、465名中职职称、132名副高职称、13名正高职称。二是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用技能培训,鼓励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参加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新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技能。鼓励和吸引有提升技能意愿的人员就读技工院校,打造劳务品牌,提高培训成效,培养出更多满足农村社会需要的高技能型劳动力,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三是加强智力保障。2022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7号),以高层次人才和县及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建设专家站,为基层重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促进科研成果在基层转化应用,培育基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目前,共建有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733个。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返乡入乡创业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5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并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202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农业农村、财政3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培训提升、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帮扶等方面出台了10条具体举措,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二是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入园孵化,对返乡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商务洽谈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企业诊断、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等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加大资金倾斜力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2022年,充分考虑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要,共倾斜安排115个贫困县区(含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5.81亿元。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共发放基层就业奖补、吸纳就业补贴、促进乡村振兴补贴、创业补贴等经费1.73亿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06万人。
三、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就业收入增加
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一方面,做好农村劳动力省外县外转移就业,截至2023年3月,全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2.62万人;另一方面,集成政策措施、聚焦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采取挖掘当地岗位资源、以工代赈促进、示范基地引领、帮扶车间吸纳、技能提升培训、劳务品牌拉动、余缺调剂帮扶、创业扶持带动、精准服务引导、公益性岗位安置10项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就业。二是对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给予个人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合伙创业的,适当提高额度;对创办小微企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支持。2022年,累计向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8万笔,发放贷款资金131亿元,带动就业21.35万人次。
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支持经济实体稳岗扩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范围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惠民政策,形成了降费减负综合政策效应,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投身乡村振兴事业。202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生活一揽子政策,打出“降、缓、返、补、扩”助企纾困组合拳,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稳岗扩岗。2022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23.30亿元;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为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26.79亿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优惠政策,累计向企业兑付资金15.16亿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五、金融支持实体力度持续加大,支农支小成效显著
一是引导驻滇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2022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持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重点推进省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十四五”合作协议签署及落实工作,引导驻滇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我省“三农”和乡村振兴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末,9家金融机构累计完成协议金额16525.71亿元,占协议总额的76.09%。主要投向我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普惠小微、政府专项债、企业债券、乡村振兴等领域。截至2023年2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4.33万亿元,较年初新增667.79亿元,同比增长9.67%;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48万亿元,较年初新增442.31亿元,同比增长14.25%。二是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新增融资担保金额不少于200亿元,其中支农支小担保金额不少于80%。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费让利,对困难企业减免担保费用。截至2022年12月末,全省93家持证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余额659.77亿元,同比增长15.85%。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户数171449户、新增融资担保金额338.41亿元,其中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户数和金额分别占比99.92%、97.92%;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46%。新冠疫情以来,全省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支持应对新冠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累计为845139户共1087.71亿元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为835户受困企业共55.82亿元担保贷款展期,为21911户减免担保费25420.46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六、关于“以省、市、县为单位设立乡村创业基金,帮扶不同层级的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和《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规〔2022〕11号),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募集、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若需设立乡村创业基金,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研究拟投领域的行业现状、发展前景,做好项目储备,明确财政出资来源的基础上,会同云南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控集团)共同研究乡村创业基金的可行性,由省金控集团提交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各州(市)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研究乡村创业基金设立工作。
七、关于“提升实体在乡村振兴中的参与度和存在感,抓实体经济即为抓乡村振兴”
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对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2022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贴息及奖补资金17.5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撬动经办银行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8万笔,发放金额131亿元,带动21.35万重点人群就业。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补贴。2022年积极向中央申请2022年度补贴资金6736.05万元,支持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48.11亿元。清算2021年度和下达2022年度省级补贴资金4320.07万元,引导金融下沉农村,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八、关于“在农村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及便利”
(一)积极推动农业融资担保建设,着力支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一是组建专注支持农业融资担保的金融机构。为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云南省2016年成立了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省财政厅累计注入资本金29.77亿元,下达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10.73亿元。支持省农担公司坚持政策性定位,聚焦农村、专注农业,一控业务范围,专注服务适度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控项目金额,单户担保金额控制在10万—300万元,坚持“贴农、为农、惠农、不脱农”。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获取金融支持最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费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8%)、低门槛(以信用为主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率和农业融资成本,不断做大业务规模。截至2022年底,省农担公司累计担保金额392.29亿元,在保余额221.36亿元。业务规模在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中列第4位。政策性担保支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成为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实施农业融资担保降“零费率”政策。省财政厅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2〕177号),从2022年6月1日起,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大降费让利力度,对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的县(市、区)政策性贷款主体不再收取担保费,省级财政对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未收取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省农担公司已为52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零费率”担保业务,实现融资6.53亿元,免除担保费1104.5万元。三是开展见贷即保业务,省农担公司参照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明确的见贷即保参考指标,研究确定了省农担“见贷即保”业务标准,积极开展见贷即保业务,为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担保服务。
(二)全力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一是2022年下达专项资金4662.63万元,从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两个方面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业务。截至2022年12月末,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户数17.14万户,新增融资担保金额338.41亿元,其中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户数和金额分别占比99.92%、97.92%;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46%。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22〕76号),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实施“零费率”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省级财政按降费的50%给予补贴。截至2022年12月末,“零费率”政策支持省融担公司为1656户“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24.21亿元,免除担保费2394.97万元。
我国农村是广阔舞台,农民群体人多力量大,农业农村蕴含巨大的创造活力。下一步,我们要在政策、产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构建起相互协同的支撑体系,不断加大金融等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谏言、献策、献计。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乐,0871-6574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