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金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稻生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45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办。按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经过联合调研综合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水稻主产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力度
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将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建设60个省级种业基地。2022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推广补助、基地建设、监管能力、国家项目配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基地建设方面的措施主要是在实施好国家布局云南的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省级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在基础设施、加工仓储、性能测试和质检装备、疫病净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升基地供种保障能力。2023年5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启动了第一批省级种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建议德宏州盈江县对县内水稻制种基础条件、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县内及周边用种需求等情况进行梳理,积极申报省级种业基地创建项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对德宏州盈江县水稻基地申报予以重点关注。关于稻谷良种出口补贴,目前国家和省级暂无支持政策。
二、关于增加水稻生产大县省级储备粮收储规模问题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第8次深改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的功能定位。省级储备粮主要用于调节我省区域粮食市场供求和应对局部粮食应急状况,布局是以省内大中城市、市场易波动地区、灾害频发地区和缺粮地区为主。我省在优化调整地方储备粮布局时,按照国家决策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充分考虑了各地粮食产量、粮食消费人口、粮食仓容等因素,把德宏、保山、大理等稻谷主产州(市)作为省级储备布局的重要区域。德宏州作为我省唯一净调出稻谷的州市,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省级储备粮已在德宏州盈江县储存2.1万吨。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云南省地方储备粮规模布局和品种结构的意见》,已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执行,从2023年开始,将德宏州作为重要区域将布局3万吨省级储备粮规模,并确保2024年底前落实到位。同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推进“生产+储备、加工+储备、流通+储备”的发展模式,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组织引导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在盈江县等稻谷主产区开展稻谷订单收购,增加省级储备粮在我省的粮食收购量,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省级储备粮存储的安全系数。
三、关于支持盈江县将粮库容量由2.5万吨扩大至5万吨方面
《云南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滇西粮食物流发展翼:以大理、保山、德宏为中心,联通丽江、临沧、迪庆、怒江,打造滇西粮食物流发展翼。衔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粮食物流中转枢纽。”目前,我省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主要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建议盈江县在谋划新建或升级现有粮库项目时重点考虑以上内容的申报资金支持可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给予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大力支持。
四、关于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额度,并向水稻生产大县倾斜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8〕413号)规定,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根据县级粮食生产情况,筛选入围获奖县,按因素法分配奖励资金。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实行动态奖励,奖励资金按照粮食商品量60%、产量20%、播种面积18%、绩效评价情况2%四项因素测算,由财政部直接分配到县。2018—2022年,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入围县名单和奖励金额,共计下达盈江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8273万元,调动基层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抓好水稻等粮食生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并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促进我省粮油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五、关于逐年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度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问题
一是为切实提升耕地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自2016年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来,中央每年下达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亿元左右,2022年全省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亿元,户均补贴491元。从补贴政策执行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面广、补贴力度大,为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实际种粮农民合理收益,2021年以来,中央加大种粮农民补贴力度,2022年,在中央三批共下达12.4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基础上,省级财政筹措安排4.46亿元,共计安排16.85亿元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较2021年相比,增加10.45亿元。2023年,全省共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06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2亿元,其中:分别安排德宏州12777万元和1124万元,盈江县分别为4475万元和406万元,约占德宏州总额的1/3。综上看,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粮食直接补贴给予了最大力度支持,据了解,为强化粮油生产支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正在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研究完善。下一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将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
六、关于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一是省级无粮食净调出县奖励专项资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中“原则上一个部门设置一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已设立“省级农业发展专项”,2023年共安排5.2亿元,用于支持粮食、畜牧业等17项农业产业发展,其中,为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安排粮食生产资金1.63亿元,占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31.3%。二是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因素中粮食商品量占资金分配因素的60%,已涵盖粮食净调出情况奖励。综合上述情况,建议盈江县充分用好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央和省级农业发展资金等支持粮食生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做好资金统筹,加大对盈江县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七、其他水稻生产支持政策
一是水稻单产提升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其中,安排盈江县为省级水稻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2023年下达资金604.5万元用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促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工作。二是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的通知》,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县级核验、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稻集中育秧。2023年,已下达资金63万元支持德宏州盈江县5个集中育秧主体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共谋划、同发力、强弱项、补短板,抓紧抓实抓细水稻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夯实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守住管好“云南粮仓”,端牢云南人自己的饭碗。
衷心感谢你对全省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