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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10-24 10:35: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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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提高我省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提案》(第181号)涉及省乡村振兴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始终坚持把提高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和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将落实“雨露计划”政策作为防止农民家庭子女因困难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鼓励和支持脱贫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提高,促进脱贫家庭成员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减轻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负担,持续发力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落实“雨露计划”,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就业

2022年春季学期云南省共补助“雨露计划”学生147499人25595.15万元。2022年“雨露计划”毕业学生5.3449万人,已就业3.9562万人,升学1.0509万人,参军0.0704万人,其他未就业0.2674万人。

(一)完善政策措施。以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若干措施》,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把“雨露计划”补贴标准从原来的3000元/人/年提升为3000元至5000元/人/年,并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对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措施,鼓励其积极参加各类岗位考试,毕业两年内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用。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二)畅通就业渠道。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全链条、全覆盖帮扶。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比亚迪公司、风向标职业培训学校、云南启迪公司签署《“雨露计划+”就业助力云南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劳务协作、人才共育、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明确2022年至2024年三年内共建比亚迪产业相关专业建设不少于5个,比亚迪产业学院不少于5个的目标,打造从学校到工厂的培训就业模式的目标,截至2022年11月25日,第一期已培训输送112名学员,其中,“雨露计划”毕业生34人,比亚迪公司新增聘用云南籍员工5175人,云南籍员工总数已达21075人,月平均工资薪酬保持在5000元,为“雨露计划”毕业生稳就业促增收搭建了较好平台。

(三)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2022年,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应对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的若干意见,紧盯稳岗就业出台“促增收九条措施”“稳就业八条措施”,转移就业344.58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09万人,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7.77万人,在全国率先完成“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的目标,稳岗就业规模首次跃居全国第一。并及时安排2.1万受疫情影响“回流”务工人员实现就近再就业。

二、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

(一)做好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目标,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聚焦“产业增量提质增收一批、乡村旅游复苏增收一批、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增收一批、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增收一批、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增收一批、金融新增帮扶增收一批”等重点工作,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增加收入。

二是认真抓好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全省州(市)申报情况,重点考虑“功效系数法”测评打分结果、示范县的区域分布,以及支持国家重点帮扶县,拟定上报了禄劝县等10个重点帮扶县作为2022年度重点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名单。2022年4月6日,云南省打造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和特色县名单的通知》(云绿办〔2022〕2号),围绕优势特色重点农业产业,加大政策投入和资金扶持,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支持,精心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主导产业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二)持续抓好脱贫人口金融支持工作。一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持续推进。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季分析研究制度,通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加强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监测和管理,对16个州(市)逾期情况进行监测、提醒常态化,适时通报各州(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展情况。按照应贷尽贷的要求,督促各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022年贷款规模和新增贷款规模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

二是重点帮扶县“富民贷”试点工作稳步开展。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富民贷”产品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1〕5号)要求,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富民贷”产品试点,支持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发展生产,2022年全省已发放“富民贷”7760户8.04亿元,投放居全国第3。

三是2023年的新作为。积极与承贷机构协商,明确新增100亿元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承贷机构,摸清2023年新增任务16个州(市)可以完成任务的具体新增体量,积极协调把“富民贷”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17亿元,覆盖脱贫户3.6万户,贷款余额190亿元,余额户数40.1万户;“富民贷”在88个县新增农户6560户,7.3亿元,贷款余额农户15200户,16.24亿元。

(三)积极牵头跟踪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落实。根据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系列三年行动开展常态化跟踪督查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省直23个部门对《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共同研究,并确定2023年度重点工作和对应的统计指标,形成按季度、年度统计的工作指标监测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抓好强化就业和产业帮扶工作。

一是对疫情影响严重的,统筹使用衔接资金支持乡村防疫临时公益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措施,帮助其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对暂时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加强跟踪服务和技能培训,落实好以工代赈促就业促增收政策措施,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便就业。

二是健全帮扶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落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稳住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不降低。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确保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给予优惠利率小额信贷支持,做到“应贷尽贷”。指导帮助贷款户选好产业项目,用好信贷资金,让贷款户通过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实现增收。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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