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域治理的提案》(第146号)涉及省乡村振兴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户中的“流民”治理的建议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12号)部署要求,省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社区融入工作,确保不发生安置户规模性回流现象。一是保障搬迁群众迁出区权益,确保搬迁群众原依法享有的承包地承包关系不变,迁出区林地、整改复耕地权属不变,继续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二是开展户籍迁移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户籍迁移政策,开展户口迁移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稳妥推进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三是加大搬迁群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力度,持续优化调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倾斜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实施临时救助。
围绕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现场推进会10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1号)、《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专题会议重点任务清单》(云发改易地〔2023〕156号)已将研究解决好“人地分离”和搬迁群众“两头跑”问题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省乡村振兴局将根据职能职责,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盘活搬迁群众“三块地”,扩大搬迁群众收入来源,确保安置区搬迁群众稳得住、可持续、能发展。
二、关于输血与造血同步,推行“家乡变园区、安置点变社区、农民变职工”模式的建议
省乡村振兴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不断加大安置区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安置点“造血”功能。2022年先后安排衔接资金共计13.8亿元用于安置区产业扶持;沪滇协作投入帮扶资金2.17亿元,实施项目107个;在安置区周边配套建立工业园区15个、农牧业产业基地598个、扶贫车间663个、仓储和旅游等产业项目615个。持续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通过东西部协作帮扶转移就业、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公益岗位安置就业等,完成转移就业60.51万人,全面消除搬迁集中安置点零就业家庭,实现户均2人就业,确保搬迁群众有事做、有稳定收入。
2022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9部门联文下发了《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级已经制定分工方案。《意见》明确,要开展产业园区与周边安置社区“两区共建”,支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增强园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能力。省乡村振兴局将按照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好产业就业成果,继续安排不低于10亿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万元以奖代补及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继续深入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按照外出务工输送一批、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以工代赈援助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和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的“六个一批”思路,推动55万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90%以上,确保新增劳动力100%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户“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掌握1项劳动技能,巩固好搬迁家庭户均就业2人的成果和成效。
三、关于进一步增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社会治理的建议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部委印发的《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省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完善安置区各类民生配套设施,布局村、社区服务站1100多个,安置区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100%覆盖,19个万人以上集中安置区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持续提升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基层党组织1676个,在33个3000人以上的县城集中安置区构建了四级网格治理格局。创新实施“三四五”工作法,推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强化“四治举措”(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突出居民自治,注重德治教化),开展“五项治理”(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黄赌毒、财富积累观念)。
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联文下发的《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产业园区和安置区覆盖延伸,合理配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商贸物流等生活服务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文下发的《关于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安置区所在县(市、区)供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文体活动设施、消防安全、灾害防治等公共设施补短板或扩能升级项目,优先安排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优先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2022—2023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省级每年统筹安排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予以适当补助。
《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现场推进会10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把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内容之一,提出推动形成热心共治格局,引导群众热爱社区、热爱家庭、热爱生命,营造和睦相处、和谐包容的良好氛围。《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专题会议重点任务清单》将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加强安置区物业管理、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内容列入重点任务清单。省乡村振兴局将按照有关安排部署,围绕增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社会治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三块短板,推动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