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到2025年粮食烘干中心(点)达到450个以上,基本满足省内粮食产地烘干需求。
《方案》明确,将统筹考虑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粮食烘干需求、粮食初加工产业技术基础及区域服务能力等方面因素,以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补范围内36个县(市、区)及粮食播种面积50万亩以上的15个县(市、区)为重点,通过新建或改造一批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点服务辐射面积不得低于100亩,烘干中心服务辐射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
同时,《方案》还提出,支持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等粮食产地烘干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并将具备条件的烘干服务组织列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鼓励其按照平时和应急结合的原则积极承担应急救灾任务,探索灾害性天气下的烘干服务模式,提高烘干应急保障能力。引导粮食烘干作业服务向油菜等经济作物扩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设施装备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
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方案》在财税交融政策、用地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农政策引导作用,将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烘干设备补助标准提高到35%;对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必须与主业同步建设,无法分割独立存在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并对不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可以独立存在并集中建设,提供工厂化烘干服务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纳入建设用地管理;把粮食烘干中心(点)操作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记者:郜晋亮)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