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第三方开展省乡村振兴发展与合作中心内部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乡村振兴发展与合作中心内部档案资料电子化。
(二)相关技术要求
1.服务方需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云南省乡村振兴发展与合作中心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组卷、归档、装盒、条目著录及数字化扫描加工等工作;
2.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云南省乡村振兴发展与合作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报价要求
预算控制价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时间要求
协议签署30天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采购商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在档案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一)询价采购报价单。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自拟格式)原件。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1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回执每页加盖公章,自行密封后于2024年11月20日15:00前送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西昌路办公区902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云南大厦)。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审核把关,根据询价人资质、报价情况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徐兴达,0871-65558117。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3日
(拟稿人:薛骥 徐兴达 审核人:刘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