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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02-21 15:31: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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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15号),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为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和农业农村部直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安排的相关工作,还承担全省部分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部农安中心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特质农品登录等的组织申报、现场检查、材料审核、证后监管及品牌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品牌发展科、水果蔬菜科、茶叶咖啡科、药材花卉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配合争取扩大政策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范围。积极配合厅相关处室争取省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除茶叶、咖啡产业之外的其他产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在其他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加大对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核与激励。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主动汇报,努力争取对我省加大业务指导、发展指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最大支持;

2.强化业务培训和现场服务指导。分别举办1—2期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和重点产业发展相关业务培训班;针对绿色食品申报材料质量不高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快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获证进程,结合各州(市)绿色食品申请材料报送情况,组织重点州市业务骨干开展2—3次绿色食品申请材料集中点对点培训和评审;针对多数地方对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产品、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创建及部中心GAP认证等工作业务不熟的情况,进一步摸清全省各地特色农产品等资源现状,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抓落实;同时,兼顾各地需求,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继续加大现场培训指导力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州、县级机构举办的业务培训,委派业务骨干“走出去”,“沉下去”,深入到州(市)、县级及企业现场指导服务;

3.持续加强获证产品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各地继续开展好绿色食品年检、市场监察、绿色食品标志规范使用行动等获证后日常管理工作,以确保企业规范生产和规范用标。二是组织开展全省“三品一标”获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配合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部门做好芹菜、豇豆、鸡蛋、乌鸡等重点产品的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退出机制”,确保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继续加大推广使用“云南省绿色食品获证主体管理信息公示牌”力度,除当年获证的以外,力争做到全覆盖。四是针对绿色食品续展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续展工作指导,每季度进行通报和提醒,要求按时间节点及时跟进续展工作进度;以续展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省“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抽检和针对部分绿色食品续展企业组织实施产地环境监测评价项目,全力支持企业绿色食品续展申请工作。五是按部中心要求,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暂停后,相关后续及农耕农品和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征集等业务拓展工作;

4.开展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一是根据部中心总体工作安排,组织获证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展、中国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博览会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二是配合厅市场信息处做好“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和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的组织申报等工作,以加大我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宣传,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配合厅绿色食品处做好云南茶博会及水果、咖啡、蔬菜等重点产业宣传推介活动;

5.强化相关特色产业发展的服务指导工作。全力做好相关重点产业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服务。以农业农村部在弥渡开展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为契机,组织做好我省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栽培模式的试验示范工作;以开展生态茶园认证为契机,做好生态茶园生产技术模式集成工作;做好粮经协同发展技术试验示范及蓝莓、草莓等小浆果,以及葡萄、柑橘等水果轻简化生产技术模式试验示范工作。落实好涉及我中心承担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相关目标任务和产业集群等项目;进一步统筹力量,加大基层调研服务力度,上下联动,尽最大努力建立起5个重点产业上下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推广和服务保障等作用;

6.继续做好产业信息调度分析。依托云南省农业现代化14个重点产业数据监测调度统计平台,认真组织各地按时报送生产等信息,及时进行数据审核和定期汇总分析。进一步完善6个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平台项目的功能拓展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53,441.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40,741.3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3,312,7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81,267.44元,增长3.9%,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本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了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40,741.31元,其中:本年收入6,814,371.64元,上年结转收入26,369.6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14,371.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894,732.56元,减少11.5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减少,拨款收入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53,441.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40,741.31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371.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2,442.2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726,369.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62,290.33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财政拨款项目金额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元,主要用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2,758.4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17.12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2,361.92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3,843.23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9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707,298.3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6,369.67元,主要用于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重点产业绿色生产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等工作,助力提升重点产业绿色生产水平和产品市场影响力。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10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登记步伐、推进全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宣传,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8,602.6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总额2,476,1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6,10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289.07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789.07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89.07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品一标”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计划培训人员130人次以上;新增“三品一标”产品500个以上;抽检“三品一标”获证产品300批次(个)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工作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标准化生产技术进一步推广,对获证产品加大监管和抽检,确保获证产品质量,推动全省“三品一标”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特色农业强省建设。

(二)农业现代化重点产业绿色发展资金

2024年培训重点产业相关人员150人,逐步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重点县区农业技术及新型经营主体人员技术水平;完成茶叶、蔬菜、水果等重点产业绿色试验示范180亩以上,积极探索茶叶、蔬菜、水果等重点产业绿色生产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专项经费

2024年,完成3次绿色食品申报材料集中评审;组织获证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理标志农产品展、全国绿色农业生产资料博览会和全国名特优新产销对接活动;完成400批次(个)获证产品质量抽检;完成100家绿色食品续展企业产地环境质量评价;组织开展获证产品市场监察及相关督导检查、调研及宣传等工作。通过项目实施,组织集中评审,提高我省绿色食品申报效率,加快申报进度,缩短获证周期,确保获证产品质量,进一步宣传推介云南绿色、有机产品和特色地标产品,为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增值、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助力农业品牌打造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产品质量抽检、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478,605.82元,其中,流动资产3,355,763.79元,固定资产122,842.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704,308.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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