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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4-02-23 11:41: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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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是云南省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建国之初,为正厅级。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厅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绿色食品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环境资源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等机构。因3个内设机构涉密,不对外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口粮、稳玉米、稳大豆、扩油菜,完成40万亩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939.5万吨以上。优化生猪产能调控,稳住牛羊产能,大力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动蔬菜水果均衡供应。高质量建设300万亩高标准农田,抓好土壤“三普”,持续推进“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撂荒耕地整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2.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聚焦“1+10+3”重点产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扩大以设施农业为重点的农业投资,推动种源核心技术攻关、种子认证,创建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积极发展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探索建设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区,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3.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深入落实“三个一律”要求,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实现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对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加快推进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对行政村覆盖。强化产业带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总结推广联农带农机制。扎实推进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招引外出青年返乡创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能力。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4.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九湖”等流域为重点,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大生产和产品两个“三品一标”行动实施力度,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供给。加强使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协同监管能力。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落实落细安置保障措施,促进水域生态恢复;

5.统筹推进“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聚焦17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一库一清单”,实施乡村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分类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提升村。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卫生户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创建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打造平台增加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审慎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和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0人,其中:行政编制24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9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2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6,336,14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6,743,375.2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9,592,769.6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996,758.71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03,989.10元,其中,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47,160,829.00元(含上年结转),基本支出净减少817,827.24元(不含部门预算机动经费4,380,000.00元因编制口径变化由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上年结转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等其他项目资金增加16,656,546.58元,其他项目资金增加4,404,440.76元。二是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部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转纳入其他收入预算,增加19,592,769.6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6,743,375.21元,其中:本年收入467,126,646.21元,上年结转收入379,616,729.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7,126,646.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403,989.10元,增长8.65%,主要原因分析: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47,160,829.00元(含上年结转),基本支出净减少817,827.24元(不含部门预算机动经费4,380,000.00元因编制口径变化由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上年结转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等其他项目资金增加16,656,546.58元,其他项目资金增加4,404,440.7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6,336,144.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6,743,375.21元,其中:基本支出67,334,346.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38,537.27元,下降7.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和离退休实有人员变动,二是全额供给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离职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不再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三是部门预算机动经费因编制口径变化由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779,409,02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642,526.37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47,160,829.00元(含上年结转),二是上年结转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等其他项目资金增加16,656,546.58元,三是部门预算机动经费因编制口径变化由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增加4,380,000.00元;四是其他项目资金支出增加4,445,150.79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64,900.00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招商引资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5,900.00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24,911.84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70.28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的工伤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36,215.49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5,759.67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840.00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的大病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4,975,050.05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0,000.00元,主要用于原生药厂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差补助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544,8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厅事业发展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2,9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2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农业综合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719,030,829.00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100,000.00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1,324,5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亚行贷款省本级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37,098.88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承担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309,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省级统筹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3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包括强制性扑杀补助、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性疫病防疫补助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配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1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厕、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等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田建设与利用1,073,308,000.00元,主要用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省级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保险保费省级配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582,144,3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畜牧业生产发展、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现代种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农业科技教育、市场与信息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等农业发展项目支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9个,采购预算总额33,224,32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9,105.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745,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33,400.00元,较上年增加10243.54元,增长0.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因公出国(境)1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3,400.00元,较上年增加10243.54元,增长3.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400.00元,较上年增加10243.54元,增长3.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及运行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

通过设施化奖补等项目实施,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全省茶叶、咖啡等重点产业绿色有机面积增长10%以上;围绕茶叶、咖啡、花卉和水果等重点开展5次“四季云品 产地云南”系列宣传推介活动,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1.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粮经协同等示范28万亩。完成杂交稻旱种3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万亩;2.九湖流域创建种植结构调整、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示范29.54万亩;3.肉产量不低于450万吨,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完成生猪等价格和交易量等固定监测县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4.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实现水产品产量70.5万吨,建设94个长江禁捕监控摄像头,完成4000份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5.建设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33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27个,支持14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支持4个濒危畜禽品种抢救性保护,开展品种试验和品种验证性试验点(次)305个,蚕种抽检比例不低于当年度蚕种生产量的20%;6.全省各地建立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体系1套;7.完成省级例行监测任务14330批次,应用胶体金技术开展快速检测375000项次、实现覆盖涉农县区20%,开展8个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县,开展20个县区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建设,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800个;严防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8.开展6个重点县的严控耕地开展农产品协同加密监测;9.掌握外来入侵生物发展趋势,灭除薇甘菊1.6万亩,农业转基因抽检200个样品;10.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20个,支持基点县完成年度市场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数据填报任务,支持16个州(市)开展品牌创建及推广;11.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长8%以上;12.围绕主要农作物规划布局9个省级示范创建;探索开展5个“县区+村集体组织+合作社”的山地轨道运输机示范县建设试点;推进150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机服务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用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部分补充,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农机质量监督及农机安全;13.试点地区按照试点方案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流转交易等试点任务;14.支持100个县级以上示范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州(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培训次数不少于14次,完成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完成固定观察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完成3个宅基地改革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15.完成96988个表层样点、1460个剖面样点调查采样,完成116300个样品化验检测。

(三)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21〕1号)要求,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1〕16号)中“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有关要求,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卫生户厕、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建设,提升农村厕所建设水平和管理质量,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24年,完成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27.12万座(本批次资金覆盖8.63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3040座(本批次资金覆盖178座);改造建设的农村厕所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参与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的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2024年预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0万亩,其中,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13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合格率应大于等于95%;项目建设在1-2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田间道路通达度大于等于90%;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绩效目标下达要求,耕地质量得到逐步提升,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水资源利用率得到逐步提升,最终确保项目区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二是完成3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五)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为支持糖业发展,稳定蔗农经济收益,稳步扩大糖料甘蔗种植面积,到2024年,全省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覆盖率达95%,不断扩大脱毒种苗推广面积,推广宿根保墒管理技术延长宿根年限,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有效提升,平均亩产达到4.8吨/亩以上,平均蔗糖分稳定在14%以上。

(六)农业保险保费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云财金〔2020〕112号)以及各州(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情况,2024年争取实现农业保险种植业投保面积达到2550万亩以上,其中,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投保面积达到1630万亩,保险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养殖业投保数量达到1550万头;农户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农业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7.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89,983.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52,939.4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变动、部门机动经费未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其中:办公费680,382.62元、印刷费50,000.00元、水费500,000.00元、电费28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050,000.00元、差旅费4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租赁费34,000.00元、会议费4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4,814.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259,300.00元、福利费743,186.3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公用经费)135,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4,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资产总额115,715,614.65元,其中,流动资产60,135,525.01元,固定资产46,468,950.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11,138.7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6,604.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20,042.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5项,账面原值775,0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177.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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