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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处       2024-05-22 14:51:00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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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枝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弥渡县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扶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0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由厅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对分办、落实、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时限、标准、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跟踪。二是做好专题研究。围绕《关于给予弥渡县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扶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的建议,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确保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做好调研面商。5月10日,厅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弥渡县开展实地调研并和代表面商,及时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映弥渡县设施蔬菜种植出现土壤次生盐渍化、酸化、养分失调、微生物区系破坏、土传病害加重等一系列连作障碍问题,影响弥渡县乃至云南省部分地区蔬菜产业发展。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这是包括弥渡县在内的设施蔬菜发展的共性问题。为推动弥渡县蔬菜产业发展,省级在蔬菜集群项目、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试点上给予了关注倾斜。弥渡县在整合资源、引进主体、发展产业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和尝试。下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形成合力,为全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出更多经验模式。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快全省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对《云南连栋温室工程技术规范》进行宣传,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加以引导推广应用。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基地建设方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省级产业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2024年度的特色产业省级基地认定工作,遴选一批有良好生产规范、有适度生产规模、有明确目标市场、有优良品质保障的产业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设施农业方面:印发《云南省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扩大现代设施农业规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设施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并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占比。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把政策落到实处,推动我省蔬菜产业设施化发展。

(二)关于推动设施蔬菜种植大县老旧设施整县改造提升,统筹推动老旧设施改造、高端设施提升、产业链配套。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2023年支持31个蔬菜大县、2024年支持21个果蔬大县,财政支持资金2亿元,用于改造提升设施蔬菜基地(含大棚、喷滴灌等生产设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的预冷、贮藏等采后冷链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下步,我们将做好项目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发挥项目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蔬菜设施现代化水平。

(三)关于推进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省现有蔬菜种苗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分布在昆明、楚雄、红河和大理。集约化育苗生产集中在花菜类、叶菜类和茄果类主产区,并在云南高原蔬菜产业集群项目里给予元谋县、弥渡县种苗项目支持。下步,我们持续关注蔬菜集约化育苗发展,实施2024年蔬菜突破性新品种推广后补助政策和蔬菜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夯实蔬菜种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关于积极开展粮菜轮作技术攻关,创新多种技术模式,并加以应用推广。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印发《关于推介发布2024年云南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发布47个主导品种和53项主推技术,其中蔬菜栽培技术4项、防控技术3项。下步,我们继续强化和科研、技术等部门的交流协作,推选更多技术模式,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蔬菜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在设施蔬菜连作障碍防治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方面给予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弥渡县是2023年全国第二批20个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试点之一,财政给予7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2024年,弥渡县继续实施连作障碍试点项目,计划安排项目资金300万元。下步,我们将加强和弥渡县的沟通交流,整合多方资源,集成适应我省蔬菜生产实际情况的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加强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绿色食品处 谢洁 0871-657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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