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云南中药材现代种业创新体系的提案(第010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省级中药材(药用植物)品种鉴评委员会
农作物新品种在推广前须经品种审定或品种登记,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5种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其他非主要农作物须通过国家登记,国家现行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包括马铃薯等29个作物(不包括中药材)。2011年至2014年,我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办法》,对包括药用植物等10个作物品种开展品种登记,2015年《种子法》明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由农业部统一办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35号)要求,我省停止省级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工作。目前,省种子管理站负责新品种的鉴定工作,可以承担我省中药材(药用植物)新品种的鉴定工作。
下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立足云南中药材资源丰富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向农业农村部做好汇报工作,力争将中药材新品种纳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尽快实现中药材良种选育、登记等工作统一管理。
二、关于成立省级中药材(药用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一是在全省已公开遴选中药标准专家,收到220名专家报名资料,并整理归档。二是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颁布,共发布355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不断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探索中药配方颗粒外省已发布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的试点工作,共完成11个标准的转化。三是持续推进云南省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发布傣百解中药材质量标准及三七中药切片炮制规范,菲牛蛭等62个省级中药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待发布;紫丹参等21个品种转省药检院开展标准复核检验工作。
下步,将加强宣贯《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云南省中药标准相关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持续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药材标准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同时,针对云南省中药材(药用植物)涉及品种众多、各具特色、育种背景复杂、发展水平不一等问题,依托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种子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技术专家与管理专家,会同相关厅局积极探索,共同组建省级中药材(药用植物)品种鉴评委员会,制定云南省中药材新品种鉴评相关管理办法,实现中药材育繁推统一管理、保护与利用统筹推进。
三、关于改造提升云南中药材现代种业创新平台
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云南省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由省农科院牵头,云南农业大学、省草地动物科学院、省畜牧兽医科学院、云南农垦集团等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建设,针对云南重点产业种业科技需求,主攻包括中药材在内的12个特色品种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培育突破性种业科技成果并在生产中应用。实验室聘请万建民院士等13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了学术技术委员会,搭建了“核心实验室+功能实验室+区域实验室+科创基地”的平台架构,2021年以来省财政科技经费已投入资金1亿元。
下步,将引导中药材种业企业联合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创新攻关团队,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积极申报育种创新项目,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同时积极对接省科技厅、省农业科学院,高水平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强化云南中药材现代育种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四、关于建立省级中药材种质资源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制定了省级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库(圃、场、区)管理办法,已认定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26个(含国家级4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42个(含国家级9个)。针对我省中药材种质资源分布,目前,建设有云南省省级药用植物滇中种质资源圃、省级药用植物滇西北种质资源圃,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中心)、南药种质资源圃、三七种质资源圃等多个专项种质资源圃,共收集三七、天麻、灯盏花、滇重楼等11种不同中药材种质材料上万余份。
下步将根据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布局,在滇东北、滇西南认定建设2—3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同时,结合主产区、大品种实际,通过合理评价增加库(圃)数量。功能上突破实物保存单一功能,强化创新载体功能,围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民族药原料植物、区域优势特色药材、“十大云药”及其他具备较高经济附加价值的药用植物,开展资源收集与高效保存技术研究,建立常规、低温冷库、组培离体等多途径资源保存体系;发掘一批目标性状明确、遗传背景清晰的优特异种质资源,获得数量充足的育种群体和育种中间材料;逐步建立健全省级中药材种质资源库验收办法与管理规范。
感谢贵委对种业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一如既往地关注种业发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不断提升全省种业发展水平。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皎月,0871-6311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