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特色花生种植助力云南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第0009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办,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科研投入,支撑云南特色花生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重视花生产业发展。花生是我省重要的油料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仅次于油菜,是我省第二大油料作物。2022年我省花生种植面积64.55万亩、占全国的0.92%,产量8.51万吨、占全国的0.46%,平均亩产131.76公斤。据省统计局提供,2023年我省花生种植面积67.97万亩、同比增3.42万亩,产量9.21万吨、同比增0.7万吨。主要种植在文山、普洱、红河、昭通、临沧、西双版纳、楚雄、保山、昆明、丽江、曲靖等州(市)。从2023年起,国家将油料生产全面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2024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明确我省2024年粮油生产底线目标,其中油料作物面积是508.2万亩。鼓励和引导各地深挖油菜、花生、葵花等油料作物种植潜力,多油并举种植油料作物,通过间种、低龄果园套种等多种方式种植花生,确保完成油料生产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自觉扛牢粮油生产政治责任,立足我省资源禀赋,以鲜食为主、油用为辅,进一步优化花生生产布局,因地制宜发展花生产业。鼓励花生种植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种植技术知识水平。
(二)加强品种选育与示范。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5大行动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2022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措施。近年来,随着我省对育种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花生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积极保存特色花生种质资源。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德宏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德宏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多个种质资源库(圃)中都在收集保存花生种质资源,为花生的育种提供扎实的种质资源基础。二是推进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设。由省农科院牵头,省草动院、省畜科院、云南农垦集团等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开展水稻、玉米等12个特色品种种业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三是实施农作物推广后补助政策。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实施了首批突破性新品种、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对通过评选的3个突破性新品种、5个优良大品种的育种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极大调动了科研单位及企业开展育种创新的积极性。目前,云南省上报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的花生品种有16个。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花生种质资源保存,提高精准鉴定率。依托国家中期库项目建设,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共享平台,加快推进资源鉴定评价,为育种创新打好基础。积极对接省科技厅、省农科院,高水平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强化花生的育种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尽快出台2024年农作物推广后补助相关文件,争取把花生等经济作物纳入评选范围,为我省花生种业提供良种支持。
二、关于“制定特色产业政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一)强化政策扶持。花生作为重要油料作物,一直以来均纳入粮油产业中统筹发展。按照国家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稻谷、甘蔗等11种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方案要求,制定《云南省油菜花生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2021—2030年)》,明确了思路目标、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按照国家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油料保供工作,2022年8月制定印发《云南省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发展花生及特色油料作物。2024年,围绕绿色生态环保、产品品质提升、资源高效利用,省级安排资金190万元,支持盐津县、砚山县、孟连县、普洱市本级(在澜沧县实施)4个县开展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建设0.2万亩。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行政机构、科研院所和推广部门等多部门联动、合作,科学引导发展花生产业。适时印发通知征集粮油生产等项目,鼓励花生种植大县积极申报有关项目。
(二)加强龙头企业培育。202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计7367户,同比增加1161户,同比增长18.86%,其中100亿元以上4户,10亿元以上39户。2023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932373个,同比增长9.77%。目前,我省涉及花生加工的省级龙头企业有2家,分别是昆明农果商贸有限公司、红河县五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昆明农果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七彩花生。下一步,将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大花生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鼓励符合条件主营产品为花生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
三、关于“引进加工企业,提高特色花生产业附加值”的建议
(一)食用植物油产量高速增长。根据《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持续聚焦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2023年,食品行业投资同比增长15.7%,拉动工业投资增长1.5个百分点。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1%,创24个月新高,高于全国13.3个百分点。餐饮市场的持续回暖推动食用植物油产量增长,产量增速高于全国8.4个百分点。
(二)持续培育一批产业载体。抓好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的落地落实,立足云南资源禀赋,认定并培育一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作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载体。推动各地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创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
(三)支持一批优质企业。突出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推动食品企业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参加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绿色工厂等认定评选,推动食品企业提质发展。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力度,建设高质量的企业技术中心。
下一步,支持鼓励花生相关企业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促进花生产品形式多样化、形态多元化、品质高端化发展,不断提高产业综合效益。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本灿 0871-6574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