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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2024-06-04 11:36: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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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感谢你们对云南“三农”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云南坝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提案(第0088号)已交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内容

正如你们所说,坝区历来是我省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资源集聚之地,农业基础条件较好,村庄人口相对集中,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具备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示范县的先决条件,故《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把晋宁、陆良、红塔、蒙自、大理、宾川等20个以坝区为主的县(市、区)列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示范县,力争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全省乡村振兴进程,其余半山区、山区列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发展县和稳步发展县,分别于2030年、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全省上下持续多年努力,构建“1+10+3”为重点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培育9个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200亿元的产业(粮食、茶叶、花卉、蔬菜、水果、中药材、牛羊、生猪、烟草),吸引如卓莓、柒瑞结、科思达、联想佳沃、AgroVision、温氏、牧原、正邦、东方希望、上海鹏欣、双友牧业、东方皓月、蒙牛、伊利、新希望、君乐宝、欧亚、来思尔、春沐源、百果园、北京宏福等国内外一大批知名农业龙头企业来滇投资发展,涌现出若干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振兴乡村的好经验好做法,成功创建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9个农业产业强镇。2019—2023年,我省培育打造出一批主要分布在坝区的“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涵盖粮食、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甘蔗、花椒、蚕桑、筇竹笋等产业,申报认定12批次共137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累计创建6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9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9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32个、36个,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培养了一队排头兵。2019—2021年,全省建设评定美丽村庄2700个(省级300个、州市级1059个、县级1341个),2022—2023年,建设绿美乡镇200个、省级绿美村庄400个、州(市)级绿美村庄28.9万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典型样板。

确如你们所见,这些年云南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上实现了不少跨越、打造了不少高地、形成了不少模式,但与发达省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县相比,我们即使是坝区的设施装备水平、产业化发展水平、科技支撑能力、要素保障能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都还有不少短板要补、不小差距要赶。如我省基础条件最好的农业大县陆良2023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5.9亿元、仅为寿光市的57.6%,农民收入22344元、仅为寿光市的73.7%,更遑论条件更差、起步更晚、差距更大的山区半山区。

你们的提案抓住了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契合省委、省政府建设农业强省、发展“三大经济”、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符合乡村发展规律和云南农业农村实际,所提建议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意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省农业农村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确定的工作重点不谋而合,可谓正当其时,对我们下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建议采纳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充分采纳吸收,在有关涉农文稿中予以体现,在工作安排中推动落实,下步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升特色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1.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坝区和产业发展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为中心,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以现代设施育苗中心、露地种植作物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标准化大棚和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为重点,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现代设施种植业;以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奶牛智慧养殖场为重点,支持发展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以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养殖设施、生态化处理设施为重点,支持发展生态健康现代设施渔业;以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为重点,支持发展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业设施。到2025年,全省设施蔬菜、设施花卉、设施小浆果、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比分别提高到35%、25%、50%、20%,畜牧养殖规模化率提高到50%。

2.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一是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确保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装备应纳尽纳、应补尽补。二是强化粮食生产机械化保障。紧盯农时,提前做好需求调度、机具检修、机手培训、用油保障等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机械化需求。三是深入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在元阳、陇川、宣威、易门、开远、盈江、会泽实施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指导市县两级开展示范建设。四是加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农机应急服务能力建设。遴选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50个,扶持提升农机合作社120个,建设省级农机防灾减灾示范点16个,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服务能力。五是抓实机播质量提升和机收减损。做好机播、机收减损指导服务,在增产减损两个环节贡献农机力量。六是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出台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和浙江、湖南等省的交流合作,合力推进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基地建设,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加快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

3.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探索适合云南农业多样性特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遴选认定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服务平台,根据天气变化、农情特征、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等,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开展抽水灌溉、防汛排涝、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抢收烘干、代储代销等服务,鼓励农忙时节开展跨区作业。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推进机收减损。

(二)打造一批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标杆

以农业强省建设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创建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资源经济和园区经济、打造“五类强县”(工业强县、农业强县、文旅强县、边贸强县、生态强县)、发展四大农业经济模式(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的安排部署,聚焦“1+10+3”重点产业,健全“6个一”产业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国字号”示范创建与农业强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省字头”重点工作,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种业基地、冷链物流、数字农业等项目资金,协调推进全面改善整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在打造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标杆的同时,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地方特色资源优势,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布局特色产业发展,构建国家、省、州(市)、县(市、区)梯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格局,确保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赋能

1.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赋能,省级重点开展区域性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州(市)级重点开展特色产业技术试验和集成示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进入实际应用、落到田间地头。加强与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强化全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加强关键实用技术的熟化运用。推动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云南农业大学。加快推进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设,开展粮食等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振兴“滇系”种业,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逐步提高重点产业良种推广应用水平。示范推广旱地优质稻,探索研究多年生水稻。

2.提升农技推广应用水平。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对129个县(市、区)和374个沿边行政村服务全覆盖成果,构建完善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省级产业技术体系、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团、科技小院、“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协同支撑的科技服务体系,遴选发布2024年省级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90个,招募特聘农技员780名,分级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异地培训8500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帮扶落地。

3.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围绕高原特色重点产业,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2024年,新建20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督促新平县完成国家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应用升级拓展,推动云南农业AI试验示范区(花卉)建设。

(四)加快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1.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大力开展农业精准招商,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落实农业企业奖补支持政策和助企纾困各项措施,做好农业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2024年实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29个县(市、区)全覆盖,2025年实现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村级全覆盖,增强企业联农带农能力。

2.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评定,做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征集和择优推介,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提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深化与云南邮政、中化农业等企业对接合作,研究谋划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其他主体融合发展的模式方法。

3.加强乡村人才培育。统筹实施好“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每个村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涉农社区不低于5名,行政村不低于3名),落实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文化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带货主播等到乡村创业。

(五)协调增强要素保障能力

1.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导向。协调落实“四个优先”政策要求,即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促进产业发展要素向优势产区、优质产业、优秀企业聚集,推动各优势产区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形成功能互补、产业融合、利益共联的产业化联合体,构建良性循环的产业发展生态,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农业生产效率和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2.稳定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保持财政农林水科目支出稳中有增,保障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占比不低于65%、53%,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健全金融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业、林业、乡村振兴领域年度重大项目库,组织政银企对接推介会,推进重点项目融资落地;发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推动乡村振兴再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涉农领域贷款供给,支持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落实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县级因地制宜实施特色农产品保险。

3.加强土地供给协调保障能力。守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保障,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发展空间,拓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合理保障农业设施发展用地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引导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报地必服务、组卷必指导、审查必高效、受理必办结”。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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