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望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方位培育我省涉农新质生产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13020400号)已交省委农办研究办理,经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共同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在产业振兴方面的推进情况
(一)扎实推进种业振兴。按照《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大力推进种业振兴工作。一是抓好种源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和实施。实施好国家布局云南的麻、花卉、牛育种等3个创新项目,其中:牛(云岭牛)育种创新项目已列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正在扎实推进技术研发;花卉育种创新项目已于2024年1月19日由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向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列入2024年种业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中。二是稳步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立由省农科院牵头,省草动院、省畜科院、云南农垦集团等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重点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花卉、蔬菜、中药材、肉牛、加工专用型核桃、适生油橄榄、工业用思茅松、人工林桉树等12个特色品种种业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实施农作物推广后补助政策。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实施了首批突破性新品种、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对通过评选的3个突破性新品种、5个优良大品种的育种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极大调动了科研单位及企业开展育种创新的积极性。
(二)有效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023年,全省农机拥有量预计达到683万台(套),比上年增3%;农机总动力预计达到3014万千瓦,比上年增3.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预计达到54.17%,比上年增1.19个百分点。一是持续研发推广农业机械。立足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要,结合丘陵山区实际,大力研发推广应用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水稻插秧机、履带式拖拉机、旋耕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铺膜(带)播种机、抛秧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一体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山地轨道运输机等设备,涵盖21个大类45个小类130个品目592个档次。二是推进农机运用示范点建设。组织实施7个省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指导带动州(市)、县(市、区)实施州县级示范点建设。曲靖市麒麟区,楚雄州禄丰市,德宏州陇川县、芒市被评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曲靖市陆良县、红河州弥勒市、德宏州盈江县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名单。
(三)稳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围绕“1+10+3”重点产业,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等在农业领域的融合应用,自2021年开始,每年建设20个数字农业创新基地,经过近三年的持续打造,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探索总结了一批智慧农业技术集成模式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形成了通海锦海花卉、曼香云天智慧水稻种植等4个案例,入选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名单。曲靖佳沃蓝莓、大理春沐源番茄、昭通超越苹果等6个企业主体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云果产业大脑、花卉生产数字化云服务、农小峰数智云3个项目入选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优秀项目。
(四)稳妥推进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土地规模化流转。一是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建设。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账面资产,登记赋码成立9.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启动新一轮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8.44亿元,扶持1260个村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99.8%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二是规范开展土地流转。2022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并制定云南省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规则,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签署规范的出租(转包)、入股合同,并做好合同备案工作,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保证。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土地流转监督管理,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制定流转交易规则,推广颁发农村规模化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改革试点经验,多种形式开展“小田并大田”等工作,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由2021年1274.11万亩增长至1417.9万亩,增长率11.3%,其中,流转入农户的面积由2021年561.1万亩增长至619万亩,增长率10.3%;流转入企业的面积由282.8万亩增长至359.6万亩,增长率27.2%;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由41.9万亩增长至57.4万亩,增长率37%,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流转入农户的速度放缓,流转入规模经营主体的速度加快。
二、关于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在人才振兴方面的推进情况
(一)制定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兴乡政策。2023年,省委农办联合团省委制定了《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2024—2026年)》,将有序引导30万名大学生、外出青年、本地青年等到乡村开展服务、就业创业。同时,通过设置基层治理专干岗位,连续两年每年招考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担任基层治理专干。截至目前,从本乡本土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四类重点人群”中,回引和储备村级后备力量2.3万人,有6679人进入村“两委”班子。
(二)发挥外部帮扶人才作用。一是扎实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将人才下沉帮扶事项分为农业产业、乡村旅游、村庄规划、生态保护、产品销售等类别,建立人才库和人才“需求清单”、帮扶专家“资源清单”、精准高效服务清单等,通过该渠道选派20938名人才到14917个村(社区)开展帮扶指导,选派人才到村覆盖率100%。二是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团帮扶。发挥好中组部等部委向云南派出的27个科技特派团作用,督促指导国家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制定落实“一县一方案”,推动引进一批新品种、指导推广一批新技术、培养帮带一批本土人才、发展壮大一批产业。三是选优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覆盖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软弱涣散村、抵边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有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队和驻村干部27114名。
(三)强化本土人才培育。一是支持建设昭通学院中国乡村CEO人才培养基地。将昭通学院“中国乡村人才培养基地”纳入我省首批人才工作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力争建成我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点,为乡村培养一批掌握农业科技、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的职业经理人。二是将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乡镇全覆盖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持续培养农村基层政治明白人、发展带头人,推动每个重点村至少有1户党员致富能手,每名党员都有1个创业致富项目,并能够结对帮扶1户群众。在脱贫村和经济薄弱村,为每个村每年培养3—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是组织开展电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电商达人”培训和“乡村英才计划”项目,培养直播电商人才。同时,抓好社会工作者、乡村医生、志愿者等农村急需人才培育工作。
三、关于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在组织振兴方面的推进情况
(一)严密组织体系。健全“乡镇党委—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员中心户”的乡村党组织体系,全省1218个乡镇和1.17万个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党组织,14.96万个村民小组建立党组织6.3万个、设立党小组2.99万个。压实县乡党委抓乡促村工作责任,深化“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全省17.5万个党支部全面达标。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建立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长效机制,“一村一策”推进整顿。
(二)扩大“两个覆盖”。聚焦脱贫出列、边境一线、少数民族、生态环保“四类重点地区”,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新成立党支部1247个,新建党建联建组织2599个,1995个边境地区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实现清零,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
(三)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村“两委”和村级配套组织换届,印发《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从设岗定责、人选储备、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加强村干部专业化管理。实施村组干部学历、能力水平“双提升”计划,累计组织1.23万名村组干部到云南开放大学接受本科、大专学历教育,提升能力本领。
(四)深化基层自治。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村级“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事项,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常态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鼓励村民参与民主议事和村务监督管理,确保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民政厅制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目录,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提升村党组织整体效能。
四、关于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在文化振兴方面的推进情况
(一)培养“非遗”传承人。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组织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委托云南大学等5所省内高等院校加强非遗传承人能力培养和提升,有针对性地设置民族刺绣、民族戏曲、陶器制作、雕刻技艺等非遗培训课程,重点加强传统工艺类、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传承人培养,适时对传承人进行电商销售、旅游经营等方面的培训,推动传承人依托自身非遗技艺成为当地乡村振兴带头人,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5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16人,州(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568人,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563人。
(二)加强“非遗”工坊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非遗工坊认定和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23年3月,牵头组织开展认定彝族刺绣、苗族服饰、刘氏苗族医药、佤族织锦、傣族造纸等在内的首批35家省级非遗工坊,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传承能力。
(三)开展乡村“村晚”活动。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传统节日、民族节庆、文化旅游节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村晚”活动,努力做到群众编、群众演、群众看,持续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2023年,全省组织43场州(市)级、635场县(市、区)级“村晚”活动,其中:16场“村晚”被文化和旅游部选定为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丽江古城“村晚”被选定为2023年全国夏季“村晚”主会场。另外,155场活动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和云南公共文化云等媒体平台直录播,线上线下惠及群众3491万人次。这些文化活动激发了全省基层群众的创造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新时代农村的新面貌,进一步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五、关于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在生态振兴方面的推进情况
(一)抓好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监测。为全面评价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反映我省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从全省、县域和村庄三个层次展开。一是全省监测综合开展4项工作。着力抓好全省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溉用水和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监测;聚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监测等4项重点工作。二是县域监测突出地表水断面数据评估。以涉农县为监测区域,开展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2023年共监测农村县域湖库、河流断面84个。同时,结合农村地表水监测工作,在县域内重点区域增设2—3个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监测污染情况。三是村庄监测聚焦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通过抽样,对全省82个村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村庄17个,省级重点监控村庄65个,每个村庄每年均须开展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等监测,监测数据用于反映我省农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由生态环境部监测司会同土壤司,统一组织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云南省在大理州、保山市、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各设1个共5个监测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为丰富监测区类型,结合我省实际,在普洱市澜沧县增加1个监测区,共6个监测区纳入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2023年,完成了位于大理市、曲靖市的2个监测区监测评估工作,相关数据已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数据填报平台,完成报送。2024年将开展所有监测区监测评估工作。
(三)强化农田类型生态样地布设。经实地核实数据显示,云南共布设950块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乡和水体,基本覆盖我省典型生态系统及重要生态空间。对于农田方面,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62个,其中:昆明市3个、曲靖市7个、玉溪市4个、昭通市7个、丽江市2个、普洱市5个、临沧市6个、楚雄州3个、红河州6个、文山州8个、西双版纳州2个、大理州7个、德宏州1个、怒江州1个。2023年,云南省投入资金800万元,完成560个样地监测,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2024年,云南省将继续投入400万元资金,开展420个样地监测。
感谢您对我省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的关心与呼吁。下步,省委农办将与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持续推动乡村产业、人才、组织、文化和生态振兴,全力助推涉农新质生产力发展。真诚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持续提升乡村发展、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质量。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岳斌 0871-6565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