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开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云南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群众增收需破解四方面难题的提案》(第0220号)交我们办理,省农业农村厅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厅党组会议、提案办理交办会,印发通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社会扶贫处会同规财财务处、行业扶贫处和产业金融处按照厅党组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特别对您提出的脱贫群众持续增收4点意见建议,我们觉得很符合云南实际,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现将提案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的基础设施较薄弱,自身造血功能不强”的办理情况
根据国家12部委印发的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云南管理局、云南电网公司分别牵头负责,对重点帮扶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安排省预算内投资,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重点帮扶县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2021年以来,对57个重点帮扶县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共计89.02亿元,县均1.56亿元,普通县县均1.41亿元,重点县是普通县的1.1倍。在交通等项目规划编制、项目推进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实施社会领域有关工程中予以倾斜支持。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交通建设项目和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支持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项目建设,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中小城镇和特色村庄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农村水路旅游客运,聚焦所在区域路网布局,认真谋划储备一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铁路项目。加快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倾斜支持。2021年以来,对57个重点帮扶县在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共计78.82亿元,县均1.38亿元,普通县县均0.85亿元,重点县是普通县的1.62倍。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予以优先安排实施。2021年以来,对57个重点帮扶县在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投入资金共计194.55亿元,县均3.41亿元,普通县县均2.84亿元,重点县是普通县的1.2倍。优先安排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开发、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在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2021年以来,对57个重点帮扶县投入衔接资金共计512.44亿元,县均8.99亿元,普通县县均2.06亿元,重点县是普通县的4.36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在重点帮扶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资金和项目的倾斜支持,不断缩小重点帮扶县与其他县的发展差距。争取到2025年,我省57个重点帮扶县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65%以上。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7%。具备条件的建制村物流快递通达率100%,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行政村通千兆宽带比例达到100%,5G覆盖率达到98%以上,村(社区)以上公共文化设施按国家建设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二、关于提案“就业难度大,部分群众收入来源不稳定”的办理情况
您提到的“调查结果显示,21.3%的脱贫家庭从事临时性工作,11.6%的脱贫家庭未从业,未从业的主要原因是身体原因和照顾家庭,分别占42.7%和40.4%。部分群众实际上介于就业和失业的边缘,收入来源不稳定,稳定就业难度大”,这个情况在重点帮扶县确实存在,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和脱贫群众增收工作,聚焦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重点地区,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牢牢兜住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助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省202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重点帮扶县等的就业帮扶机制。结合“技能云南”行动,深入实施培训技能帮扶,提高脱贫人口就业质效。依托东西部沪滇劳务协作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前往发达地区、收入更高的岗位就业,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2021年以来,对57个重点帮扶县投入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共计43.3亿元,县均0.76亿元,普通县县均0.63亿元,重点县是普通县的1.2倍。202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3.76万人,比2022年增加4.4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03.38万人,比2022年增加15.31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7.97万人,比2022年增加4.27万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04.67万人,比2022年增加0.62万人。探索推广“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新模式,2023年全省“幸福里”新型社区共提供就业岗位3.18万个,帮助2.47万名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大力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2023年全省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209个,吸纳脱贫劳动力3.62万人。合理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针对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因地制宜地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又不能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2023年全省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5.57万个,做到应安置尽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协调人社等部门,扎实做好重点帮扶县的稳岗就业帮扶工作。一是持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组织统筹,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村劳动力返乡过节、返岗务工窗口期,启动实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谋划农村劳动力,帮助有外出务工意愿农村劳动力实现“早转快转”。二是持续推进“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推广“幸福里”模式,建设适合当地就业需求、符合要求的标准化“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提高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化程度,解决好“企业招工难、留人难和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难”等问题。三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工匠园区”“工匠街”。依托“技能云南”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现“应培尽培”。
三、关于提案“缺乏劳动力,农村‘空心化’现象较为突出”的办理情况
您提到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从业人员老龄化、低学历现象突出,并与外出务工、举家外出现象增多带来的农村‘空心化’问题交织”,应该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部分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甚至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这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对于“空心化”的乡村治理,确实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首先按照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从国家层面、各级政府层面对村庄的布局要有合理的规划。国家五年乡村振兴规划中,对村庄布局分为四类,其中有一类就是逐步消亡的“空心村”,对于这一类的村庄,今后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些社会管理方面要顺应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逐步按照推进人口转移消亡的路径来开展工作。据报道,从2002年到2017年,中国的自然村数量从362万个减少到262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合理有序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一是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我们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制定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在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结合好,从源头上堵住出现“空心村”情况。二是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我们将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从扩大经营规模和培养新型农民入手,建设一批优质水果、茶叶、咖啡、绿色蔬菜和地道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保障新型农民充分就业,使务农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把素质高的农村劳动力留下来,进而确保耕地经营权流向技术水平高、经营能力强的新型农民手里,开展全面培训,使留在农村的新型农民平均素质越来越高,使农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三是开发农业新功能和发展农村旅游。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积极开发农业新功能。对部分反映农耕文化特点的物品,民居、民俗、民间艺术、祠堂等保存得好的“空心村”,发挥其价值潜能,开发旅游市场,让城市居民感受乡土文化的魅力,参与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解决部分“空心村”问题。
四、关于提案“农牧产品成本上涨,销售渠道窄,效益不佳”的办理情况
您提到的“2023年以来,农资价格处于高位,生猪、牛等价格持续低迷,年初旱情导致灌溉成本增加,部分粮经作物产量损失,挤压种植养殖户的利润空间。云南88个脱贫县农村居民前三季度经营净收入中占比超六成的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下降15.1%,其中农业下降11.4%,牧业下降17.2%”的问题,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三农”工作者,坚持不懈强内功、提能力、改作风,攻难关,破难题,不断提升新征程“三农”工作水平,全省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380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67.3万亩,新增3家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畜禽良种化率分别达96.4%、62.8%。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创新高、达4.8亿元,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加大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全省农业企业达17.11万户,其中龙头企业达7367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省级龙头企业覆盖128个县(市、区),州市县级龙头企业覆盖71%的行政村。招引农业项目329个、签约金额572.3亿元,开工重大产业项目1034个。美国卓莓、AgroVision农业集团、联想佳沃、百果园等一批国内外优质企业投资云南。全年完成农业投资2028亿元。有效应对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气象干旱,粮食播种面积6364.8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974万吨,均同比增长0.8%;生猪、牛产能稳中有增,肉类总产量达534.78万吨、同比增长2.8%、再创历史新高,牛奶、禽蛋、水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2%、7.6%、3.5%;蔬菜、水果、蔗糖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6%、8.9%、3.6%,实现了全品类、全周期均衡供应。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3%,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扩大农业投资规模,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增强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提升我省农产品的竞争力,进而拓宽销售渠道,推动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抓面积落实。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油菜扩种补贴等政策实施和宣传解读,把面积落下去。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烟后大豆玉米、旱地优质稻等粮经协同发展任务,切实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二是抓单产提升。切实抓好大面积单产提升这项头号工程,在抓好35个国家和省级整建制单产提升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统筹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争取再打造一批州市级、县级样板,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技“五良”融合,示范带动大面积单产提升。学习新疆模式,认真规划布局粮食水肥一体化发展,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逐年推进建设,提升粮食产量和效益。三是抓防灾减灾。加强与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提早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全力抓好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减损工作。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属地责任,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红火蚁等病虫疫情防控,确保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会同发改、供销社等部门加强化肥、农药和种子等农资供需监测,提早做好谋划储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四是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主要产品信息采集监测和分析预警,落实好生产、流通、安全、调控等措施,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抓好监测预警,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稳住牛羊基础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奶业竞争力,确保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防止大起大落。实施好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发展稻渔、稻虾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提升特色水产发展水平。统筹抓好禽蛋、糖胶等生产,确保供应稳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