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第0049号)交由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调查摸底、确权移交、资产登记等工作,全省已摸清扶贫项目资产总规模4157.89亿元,项目资产总个数808765个,主要涉及三类,一是公益性资产。全省公益性资产323851个,资产原值2758.52亿元,项目主要有道路基础设施、饮水工程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通信设施、环卫公厕、教育设施设备、科技设施设备、文化设施设备、卫生设施设备、体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二是到户类资产。全省到户类资产462517个,资产原值1103.84亿元,涉及的产业类项目主要有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牲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蔬菜种植、林果(苗木)种植等。三是经营性资产。全省经营性资产22397个,资产原值295.54亿元,涉及农林牧渔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及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等形式形成的权益类资产等。
二、创新机制,不断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我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初步构建起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长效机制。
(一)抓实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省乡村振兴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构建“一办法一通知一意见”管理制度体系,对资产范围、资产管理过程中职责和分工予以明确,对权属确定、使用和管理、资产处置、台账管理、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后续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等具体工作作出规定,为指导基层分类规范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化解资产风险作为“守底线、保基本、促增收、抓重点、重协作、促振兴”的重要举措。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相关管理制度。比如,会泽县先后出台《会泽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会泽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台账建立工作的通知》《会泽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会泽县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使用办法》《会泽县推进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强化三级联动,抓实示范引领。省州县三级紧扣“管好、用好、用活”扶贫项目资产,把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程序关、规范关、精细关”,引导和鼓励部分具备条件的县积极探索,形成示范。比如,麒麟区通过创新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采取“资产管理信息化,产权归属明晰化,日常管护制度化,资产运营规范化,内外监督公开化”的“五化”措施,让每一笔资产都有“身份证”、都有“受益者”、都有“管理员”,通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小程序高效、准确、快捷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管理,同时也让扶贫项目管理得到群众的监督,群众通过微信扫一扫就可以清楚了解该项目的所有信息。姚安县建立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案等制度,及时登记完善资产信息,明确产权归属,逐项做好资产移交,产权主体建立资产明细管理台账,县、乡、村三级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确权到乡镇、村的经营性资产收益,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县级统筹监管,资产收益先缴入县财政统一管理,再原渠道下达各乡镇、村。每年将收益的50%用于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35%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10%提取公益维修基金用于资产运营管护,5%提取风险防控基金,用于应对不可控风险。对由平台公司统一运营的项目资产,项目建成后企业以租赁形式“拎包入住”,让企业把主要精力和自有财力集中在生产经营领域,最大限度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企业租金通过利益联结分配乡镇受益。
(三)创新管理举措,提升资产收益。积极探索创新,以市场化为导向,引入各类经营主体、灵活运用各类方式持续提升资产效益,带动群众增收。比如,广南县以国有企业高原特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采取“公司+村集体经济+帮扶车间+农户”的模式,联合6个乡镇28个村委会注资840万元集体资金,开发“母之山泉”,联动脱贫人口务工。因经营向好,销售额逐年增加,村集体四年累计分红254.4万元,既撬动农村闲置土地、山泉水资源,又有效盘活壮大村集体经济。会泽县成立会泽县道成扶贫开发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并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成立分公司,作为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将部分经营性资产统一委托经营管理。通过采取招商合作的模式引进一批全国各地生产经验成熟、技术先进、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探索资产租赁、资产入股、资产托管、合资合作、自主经营等多种运营模式,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和经营,提高了扶贫项目资产抗风险能力及收益能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利益联结,增加群众收入。着力健全完善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发挥项目资产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了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重点围绕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比如,孟连县建立“334”利益分享机制,成立牛油果产业投资公司,推行公司占30%、农户土地入股分红占30%,剩余40%由合作社通过社员大会决议进行二次分配。全县牛油果种植面积7.63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牛油果种植基地,实现产值4亿元,带动脱贫群众户均增收1.4万多元。
三、聚焦短板弱项,不断盘活经营性项目资产
由于受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部分经营性资产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出现项目资产闲置的客观情况。一直以来,省级高度重视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坚持多种举措动态盘活经营性项目资产。截至2023年底,全省排查统计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异常853个,闲置762个(已盘活413个)。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云南省帮扶产业管理,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2023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文印发了《关于“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按照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开展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项目资金资产“三提升”等专项行动,对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帮扶产业项目资产,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推动提升。截至2023年底,经排查核实,全省累计179.7万户脱贫户落实了产业帮扶措施,占脱贫户总数的96.34%;帮扶产业项目带动脱贫农户发展生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兑现分红收益、租金收益,有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增强发展动能。
感谢省政协、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对全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做好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有声”,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