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纪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省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54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资源经济,把中药材作为资源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云南是天然中草药资源宝库,野生资源全国第一,全国300种常规种植品种,云南占到一半以上。中医药界形成了“无云药、难成方”的共识。目前,我省中药材种植、生产、流通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药材流通规模不断扩大,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现代流通方式日趋成熟,市场秩序逐渐规范,覆盖城乡的中药材流通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云南中药材产业还存在着种源繁杂、标准不够健全;标准化种植占比低;产地初加工不够规范;企业无品牌效应较差等短板问题。您的提案,一针见血指出了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核心问题,对今后推进中药材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推进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已认定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36个,每年每个给予25万元的保种经费支持,其中有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省级药用植物滇中种质资源圃、省级三七种质资源圃、省级药用植物滇西北种质资源圃共4个中药材圃(库),保存有石斛、三七、重楼等种质资源共1000余份,中药材资源保护取得了新突破。同时,通过积极实践摸索,加大人工驯化力度,解决了部分濒危品种野生变家种的问题,重楼、滇黄精、红大戟、冰球子、白及等品种实现野生变家种,重楼、滇黄精实现规模化种植。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力度,加大资源保护经费投入,完善资源精准鉴定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资源鉴定,为优良品种培育提供基础材料。
二、关于深入推进中药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的问题
一是通过绿色、有机和中药材GAP建设,全省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面积共计186万亩,占全省中药材面积19%以上。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面积最大地区是曲靖,达到84.95万亩,其次是文山,51.5万亩,保山、怒江、昭通、红河4地区超过10万亩,已建立标准化基地40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1个。三七、天麻、当归、石斛、茯苓、黄精等品种以林下生态种植和仿野生种植绿色有机基地面积逐年增加。2023年,全省积极推进GAP基地评价工作,2024年一季度首批共有5个企业13个基地符合GAP要求。二是针对云药生产技术落后、缺乏科学统一的生产技术,构建云药技术体系。截至2024年4月,共发布138个技术标准,其中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标准41项、种植栽培技术标准40项、产地加工技术标准28项。三是省药监局牵头制定发布《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颁布,共发布355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持续推进云南省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发布傣百解中药材质量标准及三七中药切片炮制规范,菲牛蛭等62个省级中药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待发布;紫丹参等21个品种转省药检院开展标准复核检验工作。
下一步继续加大品种选育、积极推进GAP基地建设,加强宣贯《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云南省中药标准相关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持续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药材标准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关于持续优化中药产业发展布局的问题
一是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已选育登记了三七、石斛、重楼、当归、灯盏花、白及、红花、滇龙胆等药用植物新品种/良种200多个,成为我国选育登记药用植物新品种/良种最多的省份。三七新品种“滇七1号”和“苗乡三七1号”已经累计推广面积达5000亩,铁皮石斛新品种“高山系列”和“滇系列”以及紫皮石斛新品种/良种“龙紫系列”推广应用面积占云南石斛种植总面积的20%以上。重楼新品种“云农系列”和“白药系列”已经是重楼种植的主推品种,推广应用面积占重楼种植总面积的10%以上。灯盏花新品种“千山系列”和“红灵系列”推广应用面积占全省灯盏花种植总面积的90%以上。二是全省建成年生产能力提升10万吨以上加工厂20个,全年加工中药材64.95万吨,加工产值达474.5亿元,销售额达612.9亿元。生姜、重楼、三七、天麻等14个品种产值超过10亿元;全省中药材企业1713家,规模以上企业274家,其中省级以上的龙头企业111家,超100亿元企业1户,10亿至100亿元企业2户,5亿至10亿元企业5户。三是经过多年发展,在省内形成昭通小草坝天麻交易中心,文山三七国际交易中心以及龙陵石斛、滇西北药材交易中心等一批单品产地专业市场,年总交易额达100亿元。其中文山三七国际交易中心,2023年1—10月,三七交易量约4.41万吨、同比增长22.5%,完成交易额78.71亿元、同比增长74.9%。四是省药监局认真履行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的职责,对应当使用或者标示使用符合本规范中药材的中药生产企业,必要时对相应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延伸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本规范。目前已对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的2个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延伸检查并公示。同时,加强中药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联合省商务厅积极开展全省中药追溯体系建设,把鲜切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纳入信息化追溯,将中药产品追溯延伸至种植养殖环节,实现来源可寻、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管理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及合作社共计467家完成追溯主体备案工作,100家中药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赋码工作,累计赋码4063.65万个,其间,市场流通的可溯源产品累计被消费者扫码882.49万次。
下一步,切实做好《云南省中药材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等配套文件,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建立基地评价管理平台,链接“云药质量追溯平台”,力争年内开展5—10个重点优势药材品种GAP基地评价工作,并与药监部门协同开展延伸检查,确保中药材GAP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清洗、烘干、切制、分级等产地初加工,切实提高药材商品率,实现产地药材原料初次升值。借鉴广东省药材趁鲜加工风险管控做法,逐步增加我省药材趁鲜加工品种数量,提高药材原料再次增值。通过“政府+高校”“科研+企业”“东部+西部”等合作协作模式,对三七、天麻等药食同源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推出保健品、营养品、食品、美容化妆品等多种大健康产品,提高中药材附加值,并带领区域药食同源原料生产实现良种化、规范化、基地化、绿色化提升。
感谢您对云南中药材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心关注云南中药材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明科 0871-6574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