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云品出滇”的提案》(第60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
近年来,为持续推进“云品出滇”工作,各级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围绕各自工作职能,从“云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监管和市场营销等各环节全面发力,强化联动协调,加快推动“云品”市场开拓。省级先后制定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稳步提升产品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和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发展农村电商,“云品出滇”步伐明显加快。在商务部门的牵头推动下,先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系列工作,农产品上行渠道更加顺畅,市场份额持续得到巩固提升,“绿色云品”已销往全国150多个大中城市、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连续多年位居西部省份第一。
二、加大市场主体培育
自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等,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制定发展壮大农业市场主体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涉农主体培育。围绕重点产业实行“一业一策”,出台“茶十条”“牛九条”“猪九条”“咖六条”等奖补政策,花卉、蔬菜、肉牛、咖啡、天然橡胶、三七、奶牛7个项目获得农业农村部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支持,共争取到中央资金13.5亿元,全力助推重点产业龙头的扶持壮大。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7367个(占全国总数的6.9%,全国排名第4位,西南五省排名第1位),实现营业收入(含交易额)4633亿元,同比增长12.6%;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310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73户,上市挂牌涉农企业达31户,其中A股上市企业12户,新三板挂牌19户。一批批市场主体不断孵化、壮大,既提高了产业发展引领带动能力,也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三、加强优质品牌打造
先后制定印发云南省农业品牌打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持续完善农业品牌工作政策支撑。大力实施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不断提升标准化、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稳定增加优质产品供给。茶叶、花卉、坚果、咖啡、中药材、烟草、天然橡胶等特色产业种植规模和产量稳居全国第一,蔬菜、水果、肉牛、生猪、蔗糖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石林人参果、凤庆红茶、彝良天麻等6个产品及基地纳入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2023年全省新增有机农产品468个、绿色食品984个,分别累计达4973个、3531个,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8位。建立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农业品牌精品培育,776个优质品牌纳入目录管理,昭通苹果、蒙自石榴、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4个品牌入选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绿色云品”品牌矩阵加快形成。“云品”数量快速增长,品牌规模效益显著提升,一批批优质品牌正成为农业品牌精品发展的典型和引领消费新趋势的“金字招牌”。
四、推进产销稳定衔接
围绕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目标市场,选择重点城市,做好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展会展销推介,积极服务供需匹配,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主体与全国采购商全面对接,扩大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合作,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强化与淘天、抖音、京东、盒马鲜生等平台的合作,结合618电商节、农民丰收节、双11购物节等时间点,在线上平台开设“绿色云品”“云品乐购”专区,加强集合推广。开展东方甄选云南专场、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美好生活电商直播节等系列省级云品电商直播活动,稳步提升云品网销和影响力,推动云品热卖全国。结合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在微信、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绿色云品”官方宣传账号,突出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优质、多元、绿色生态、周年供应等特质,常态化开展传播推广,讲好“绿色云品”品牌故事。发挥机场、高铁站、景区展示窗口作用,开设“绿色云品”展销中心,不断拓展营销场景。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统筹力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品出滇”部署要求,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等系列政策落地,细化各项措施,合力提升“云品出滇”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持续强化主体培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多举措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经营市场主体。制定培育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后备企业名单,从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筛选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后备企业,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和质量。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三)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立足资源优势,强化政策导向,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持续抓好农产品质量认证,支持产地初加工提升、深加工延链和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推动打造一批具有“云字号”标识的优质品牌。不断完善“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品牌目录征集认定,争取更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四)持续促进流通顺畅。加大与省发改、交运、商务、邮政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各块项目资金,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加快农村物流设施节点建设。引导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智慧物流和客货邮快融合,提升农村快递物流配送效率。
(五)持续抓好产销衔接。组织涉农企业线上线下参加南博会、农交会等全国性重点展会和专题展会,依托重要展会平台资源优势,促进产销全面、深入、精准对接。持续做好“绿色云品”自媒体平台的常态化运营宣传,强化整体品牌形象的多场景应用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各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重点市场展销和精准对接,持续优化营销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流通稳定性。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