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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2024-06-19 16:42: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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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水县羊街片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738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红河州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会商,就支持建水县羊街片区乡村振兴工作明确了工作方法。

(一)关于规范建设零工市场的建议

省人社厅于2023年12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215号),围绕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服务拓展等3方面明确27项建设标准,在统筹优化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明确各地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求职招聘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

针对在羊街片区建设零工市场的建议,目前已在建水县县域内建成并投入运行了3个零工市场,分别为建水大道青创园零工市场、建水县迎晖路供销大厦零工市场和建水小桂湖广场零工市场,进一步发挥了综合服务功能和务工集散地作用,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结合零工人员求职需求,开发了“建水数字就业微信小程序”,建立了线上零工市场,有效解决用工企业和求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正有序推进羊街片区的规范性零工市场建设,积极同建水监狱协调对接,确定项目选址,涉及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整合资源和建设资金等工作正稳步进行。

(二)关于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深化综合治理的建议

关于保障性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3至2014年,共支持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68套,解决了832名园区工人的住房问题;2022年至2023年,共支持建水县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67套。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核实,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议符合建水县羊街片区当前实际,将继续支持包括建水县在内的各州市因地制宜、供需匹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建设计划,进一步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建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深化综合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截至2023年底,建水县乡镇、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均已达到100%,其中南庄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县城统一处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核实,深化综合治理的建议符合建水县羊街片区当前实际,将加大指导力度,积极指导建水县结合实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置,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营造美丽、宜居、文明的农村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让农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

(三)关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聚焦“1+10+3”重点产业,深入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奶六条”、设施农业、基地奖补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乡村旅游、数字农业6项重点工作。制定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粮食、花卉、蔬菜、水果和畜牧现代设施建设,鲜切花和盆花基本实现设施化生产,蔬菜设施化率、畜禽综合规模化率均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2023年下达建水县中央及省级财政支农资金1.72亿元,其中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包括农田建设、种养补贴、土地整治、良种良法等资金1.43亿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83.14%。下达建水县中央衔接资金4152.46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路建设、冷链物流、农贸市场建设等项目22个共338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81.4%。针对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积极支持,在保障原有资金配套下达的同时,指导建水县进一步优化衔接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和配套基础设施的资金分配力度,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综合产值。

(四)关于完善土地等要素保障的建议

经省自然资源厅核实,在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建水县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农业、生态以及城镇等空间布局,已将南庄镇羊街片区具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区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用于保障城镇开发建设用地。同时,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南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羊街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通过县级审批,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针对完善土地等要素保障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一是将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通过国家审查并正式启用的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监督建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和监督好以南庄镇人民政府为编制主体拟定的羊街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二是强化原则意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需修改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规划评估,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开展修改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将持续关注建水县和羊街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要素保障、保障性住房、综合治理、零工市场规范建设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建水县打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监督推进各类项目有序实施,充分支持建水县和羊街片区乡村振兴发展需求,促进农村居民持续稳定增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城,0871-6311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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