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6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4-07-08 14:40:24
【字体:大 中 小】
【字体:大 中 小】
省水利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杨建伟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第0664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接到建议后立即组织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对建议内容进行答复,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沟通,答复前已与代表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基础建设的问题。经研究核实,2019年以来,累计下达建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79万亩(新建20.79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2011年至2023年,建水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0.75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2019年至2022年建设任务完成上图入库面积21.03万亩。建议建水县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区域特点和耕地质量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关于加大对“五小”水利设施修缮支持力度的问题。经研究核实,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修订印发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对工程管护范围、管护主体和职责、管护经费、保护利用、考核评价等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是关于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基础建设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建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给予支持。二是关于加大对“五小”水利设施修缮支持力度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落实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财政资金,指导各地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开展建后管护工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林荫 0871-6573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