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张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892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接到建议后立即组织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近年来大理白族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对建议内容进行答复,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沟通,答复前已与代表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的问题。经研究核实,2019年以来,累计下达大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95.24万亩(新建182.01万亩,改造提升13.23万亩),2011年至2023年,大理州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14.14万亩,其中,新建400.89万亩,改造提升13.25万亩,2019年至2022年建设任务仅完成上图入库面积162.16万亩,与下达任务差额5.63万亩。2024年已下达大理州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9万亩。建议大理州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区域特点和耕地质量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关于强化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经研究核实,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修订印发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招标投标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是关于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大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给予支持。二是关于强化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完善全省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监管制度,提高农田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林荫 0871-6573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