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主要职责: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负责人:董谨。

联系方式:0871-65749411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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