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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情况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2024-01-25 10:32: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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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切实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执法支撑。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函报如下。

一、强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持续净化农业农村市场环境

(一)加强执法组织领导保障。一是印发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稳粮保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政策措施,及时对农业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厅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行政许可管理等工作,部署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流域保护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种业管理等执法监管,维护健康有序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下放,及时调整了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细化了299个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了准予许可、不予许可、申请流程等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精简、优化、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二是及时修订了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农法律、法规及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裁量,通过设定细化幅度,缩小执法空间幅度。三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方式,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通过列明事项名称、具体情形、配套措施、权力层级,清单制度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更具体。四是为强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实施成效,制定了行政执法建议书、信用承诺书、不予行政强制决定书等“一案三书”制度,充实了执法文书内容,健全了行政执法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推进农业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二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方案,组织全省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切实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及时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农业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等文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培训,组织6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切实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2家单位参加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威信县农业农村局、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农业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成效得到不断巩固;组织开展执法办案能手评选,向农业农村部推荐2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执法能手评选;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10名调解能手和1个典型案例参加全省评选。

(五)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二是建立厅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蹲点服务指导工作机制,抓实抓细精准化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召开16个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座谈会,对116户企业提出的6类问题200条建议进行协调解决。三是继续推进“一网通办”,确保网上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审批事项的网上可办率97.6%、全程网办率80%、最多跑一次率100%,16个涉农事项纳入了“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四是积极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公章办结”审批服务模式,将分散在各处室的许可事项划转到1个处室集中处理。截至目前,行政许可申请受理714件,办结685件,发证582个,双公示582条,公示率100%。

(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渔业、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常态化调度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玉米新品种试点等执法监管情况,解答各类执法办案问题620余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0688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4769个,立案查处2648起违法行为,罚款1558.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财物货值金额332.4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69.60万元,吊销许可证照1个,移送司法机关68件。

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一)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规范持证、亮证行为,组织相关人员申请和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完成了全厅系统190人行政执法证件和法制督察证的申领换发工作;完成了厅机关第2批21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执法证件换发率和执法制式服装配发率达到了100%,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执法案卷评查。一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复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3次部署开展案卷评查复查工作。对全省推荐上报的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种业等方面140余件行政执法案卷组织了评查,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了13个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国优秀案卷评查,3个案卷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二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及时发布了6个农业行政执法“稳粮保供”典型案例、3个农业重大违法案例、1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4个行刑衔接典型案例、6个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个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性案例,通过发布或转(刊)案例,切实发挥执法案例的示范指导、转化运用。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录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数据,提高执法数据信息录入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录入数据行政许可535条,行政检查293条,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录入达到100%,有效解决了行政数据信息共享不流通的问题。

(三)加强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监督机构、法律顾问等作用,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合法性审核审查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审核把关。二是重点围绕行政许可申请主体、颁发主体、许可事实、许可程序、法律依据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农药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165件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有效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切实降低了法律风险。

(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将行政执法作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公示内容主要覆盖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数据等。截至目前,公开权责清单75项,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50项,公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1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7次41个案例,农业行政执法公示责任进一步压实;持续向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行为数据,有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抓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切实助推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行政执法调查研究。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执法人员整合,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不到位、执法工作推进较慢等问题,巩固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二)加快执法能力提升。加快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工作手册等制度。统筹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有序开展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重点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渔业、兽药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查处涉农违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健康有序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

 

附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5日

(拟稿人:付立坤 审核人:陆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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