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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第3专项统计督察组进驻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统计督察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11-20 17:25: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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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20日云南省2024年第3专项统计督察组进驻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统计督察。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禄,督察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和胜平与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轶咏进行了对接沟通。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治统计造假,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开展专项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方式,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此次专项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聚焦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防治统计造假成效巩固提升、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受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琰委托,赖轶咏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他表示,督察组进驻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统计督察,是对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也是帮助我们查缺补漏、总结提高的一次重大机遇。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统计督察的重大意义,严肃认真对待此次统计督察工作。厅系统要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主动性,严格落实督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服从督察组各项工作安排,全力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努力改进”的态度,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整改,逐条逐项挂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云南省2024年第3专项统计督察组将对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为期约8天的专项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871-65103114;举报电子邮箱:yntjzf@yn.stats.cn。受理举报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7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拟稿人:顾勇能 审核人:徐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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