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云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云农牧〔2024〕7号)。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实施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云南省相应印发了《云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两年多来,通过明确调控“风向标”、强化预警引导、稳定基础政策、压实地方责任等措施,生猪产能调控效果初步显现,新一轮“猪周期”波动趋于平缓,为稳定生猪产能和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生猪生产效率持续提升,猪肉消费又未见明显增加,生猪产能长时间高于需求,2023年生猪价格持续低迷,亟需对现行方案中的部分目标、措施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满足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需要。2024年3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按照文件,要求各省结合本地生猪生产发展实际,研究出台监测预警、产能调控、政策保障等配套措施,将新修订的产能调控方案尽快落地见效。各省实施方案要在2024年4月底前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减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2024年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云南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由300万头调减至285万头,新修订方案相应调减了各州(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随着生猪生产效率不断提高,调减能繁母猪存栏量并不会减少全省猪肉产量、不会影响全省猪肉市场稳定供应。
(二)放宽生猪产能调控下限。按照农业农村部新方案,本次修订将各地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将存栏量黄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0%调整至85%,有助于更好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调整后,云南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为262.2—299.25万头。
三、主要调控措施
(一)精准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确定各州(市)能繁母猪合理存栏量,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当能繁母猪存栏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或105%—110%区间)(含85%和110%两个临界值)、过度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和其他异常波动时应采取的调控措施。
(二)稳定规模猪场数量。根据2023年末各州(市)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猪场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设定了各州(市)规模猪场保有量目标,稳定全省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6000个以上。
(三)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挂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常年存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挂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四)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在监测能繁母猪存栏量的基础上,综合分析6个月后肥猪上市量的新生仔猪数量、饲料产量等指标,研判市场形势,合理引导生产。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