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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2024-09-13 16:35: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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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文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1104号文件》)、《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联文印发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云发改资环〔2024〕748号),都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先后完成意见建议征求、专家论证、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化现状和发展需求实际,确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为13个种类15个机型。其中根据《4号文件》,将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个种类11个机型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根据《1104号文件》,综合考虑基层建议、机具保有量、机具使用现状等因素,选取将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4个种类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三)报废要求和条件。要求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必须来源、归属合法,主要部件齐全,并符合报废条件。

(四)补贴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综合考虑上一轮补贴情况、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以及农机保有量、使用现状等因素,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云南省农机报废更新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共涉及15个机型65个类别补贴标准。

(五)具体操作程序。主要是五个环节:一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并公布回收企业。二是机主或第三方回收组织将旧机交给回收企业。三是回收企业规范拆解或销毁旧机,牌证管理机具还需办理注销手续。四是机主按要求填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废更新补贴。五是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报废补贴申请审核,并将补贴资金兑现给机主。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惠农。依据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结合云南实际,我们将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和微型耕耘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15个机型65个类别纳入报废更新的范围,基本实现重点机具、重点产品全覆盖。初步估计,涉及农户数将超过2万户。

(二)坚持益农。在编制报废更新方案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补贴额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编制了补贴额一览表,力争实现益农最大化。其中,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最高报废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升至1500元,增幅达到50%。以11马力拖拉机为例,新机单价在3800元左右,农户购机时享受购机补贴1100元左右,报废时又可享受1500元补贴,加上报废残值约400元左右(老旧机具残值由机主和回收第三方或回收拆解企业具体商定),农户支付金额不足1000元。这是益农政策最直观的体现。

(三)坚持便农。为进一步提升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兑付效率,我们做了两个方面的创新突破。第一方面,补贴资金提级兑付。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对应省级配套资金的,采用提级兑现方式,由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所属县(市、区)补贴申请实际,及时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现补贴资金。第二方面,突出过程便利化。鼓励各地探索第三方按有关规定为拆解企业提供农机回收服务,有效降低农户运输老旧农机,办理补贴误工,城乡往返等成本。同时,要求各地采取“一站式”服务、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鼓励县级探索开展远程监控报废回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组织实施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已经召开动员部署会,并联动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积极推动政策的实施。各州(市)和县(市、区)正全面展开政策组织实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好、资金兑付好、产业发展好。

第二方面,强化政策宣传。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网络媒体、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服务系统等渠道,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有效提高政策兑现率。

第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加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做好农机报废补贴系统、一卡通平台等运维服务保障。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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