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3月20日至3月21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举办2024年案卷评查和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大队长、执法骨干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单位)执法人员90余人参加培训。
执法培训系统总结回顾了2023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刻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2024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三是高质量完成2024年执法任务;四是持续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本次培训采用执法培训与案卷评查相结合、自学与现场讲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等内容,既有对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又有对重要文件的全面系统学习。
培训邀请全省行政执法讲师团成员对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进行专题授课。授课从农业行政执法新旧文书对照、制作规范要求、常见问题解答、案例剖析等方面系统讲解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讲解深入浅出、生动具体,既有理论要求,也有工作方法。
本次培训对各县(市、区)按照一般程序查办、于2022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23年12月31日前结案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择优推荐、交叉评查、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1件、市级抽取1件共18件行政处罚案卷在县(市、区)交叉评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评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办法,促进执法人员相互学习借鉴、交流执法经验,共同促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本次培训既落实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的要求,又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还推动了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持续推进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拟稿人:范承东 魏祥 审核人:陆金全 付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