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检测
对7183个农产品进行制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汞、砷、铅、镉、铬5项(水稻样品中总砷水平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需加测无机砷含量,以As计)。供应商须为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测机构,同时应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质控参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技术规定,检测方法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执行,水稻无机砷检测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第二篇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检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进行评价。上述分析方法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交付期限: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付标准:满足甲方的服务和质量控制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以下成果:
1.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质控工作);
2.检测工作总结;
3.质控工作总结;
4.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样品检验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5.样品制备过程的监控视频。
二、严格管控区农产品样品采集
在全省严格管控区的3737个农产品加密监测点位上采集农产品样品并进行样品流转(部分农产品鲜样需要制样),共采集和流转农产品样品3737个。样品采集需通过指定App现场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及在线校核。样品采集技术要求参照《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
交付期限:2025年11月10日前。
交付标准:符合《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严格管控区农产品样品检测
对3737个严格管控区农产品样品进行制样(包括玉米脱粒等步骤)、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汞、砷、铅、镉、铬5项(水稻样品中总砷水平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需加测无机砷含量,以As计)。供应商须为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测机构,同时应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质控参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技术规定,检测方法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执行,水稻无机砷检测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第二篇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检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进行评价。上述分析方法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交付期限: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标准:满足甲方的服务和质量控制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以下成果:
1.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质控工作);
2.检测工作总结;
3.质控工作总结;
4.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样品检验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5.样品制备过程的监控视频。
以上采购意向已按规定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阅相关采购信息。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5年2月13日
(拟稿人:陈云辉 审核人: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