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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检测仪器设备自行采购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03-10 15:46: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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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检测仪器设备自行采购

(二)项目单位: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三)采购预算:10000元

(四)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质量及售后要求

(一)质量要求

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或高于报价单中技术规格要求。

(二)售后要求

1.签订采购合同后,所购买的部分仪器设备将检定或校准,如合格,由我单位支付检测费用,不合格由供应商支付检测费用,并重新提供仪器再次检定、校准。

2.仪器设备自验收后质保期1年,其间免费维修;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4小时内响应,24小时—48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外提供热线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对用户开展1次免费使用培训,使用过程中免费指导使用。

四、报名材料

(一)报价材料包括:企业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采购报价单(价格含税及运费),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等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一份。

(二)不接受二次报价。

五、材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一)投递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7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投递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1004办公室。

(三)联系人:孙英杰,0871-63647832。

六、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价格、技术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后,评审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采购公开”栏目公示。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2025年仪器设备自行采购报价单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年3月10日

(拟稿人:杨振宇  审核人:蔡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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