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9届南博会”)中药材产业馆市场化工作,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将招商招展、品牌宣传等业务以公开遴选方式交由1家资质相符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式
本次合作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开展,合作期至第9届南博会结束后一个月止。在此期间,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第9届南博会中药材产业馆展览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组展工作、标摊搭建、特装管理等)。同时,市场主体需自行承担完成上述工作可能涉及的人员费、场地费、搭建费、品牌宣传费等成本。
二、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可由企业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加遴选。
(二)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近3年内有不少于3次参与并承接国内大型国际会展活动的招商招展、经贸促进、展会服务等工作经验,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遴选公告。
(二)有合作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三)采取专家评审比选方式(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遴选排名第1的企业作为拟合作对象。若其他方对排名第1的企业提出异议,专家组将进行研究;若异议成立且排名第1的企业被取消资格,排名第2的企业可作为递补对象。
四、提交材料
(一)资格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均可)、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以及承诺书、其他证明资料等。
(二)工作方案。编制详细的招商招展、品牌宣传等相关工作方案。
请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5年4月27日前递交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逾期将不接受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0871-65411817。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3日
(拟稿人:吴昊 审核人:李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