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配送地址及数量:
1.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平坝村委会盐水箐村,有机肥17吨。
2.玉溪市元江县惠隆佳园,有机肥17吨。
3.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新寨村委会新寨小组,有机肥11吨。
4.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甸末村委会桥头小组,水溶肥2.5吨。
5.曲靖市陆良县马街镇蚕桑站,复合肥4吨。
6.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63号,复合肥3吨。
7.德宏州陇川县章风镇,复合肥3吨。
8.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拉勐村,复合肥4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与文件送达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所有采购产品按我站所需时间配送到文件中提供的指定地点,供应商报价包括物料价、税费、运输费、装卸至指定仓库费用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二)报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报价单(见附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双面复印)、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执行标准、产品包装、产品使用说明、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近一年内的产品质检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服务及质量承诺。
(三)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密封后提交,密封封面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报名材料送达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4楼406室(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新光巷165号)。
四、采购公示
(一)公告。即日起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在公告期限内接收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二)会议评审。评审小组将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原则确定供应商,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0871-64119422。
附件:报价单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6月9日
(拟稿人:郭俊廷 审核人: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