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拟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标准物质。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2.期限:单次采购;
3.支付方式:先货后款;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报价材料中要明确供货标准物质品种、名称、品牌、规格、所供货的各种类标准物质具体的有效期限、单价和总价(供货价格含普票、税费、托运费或送货费,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服务及质量承诺(明确供货周期、质保承诺);
四、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标准物质有效期不低于1年(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起开始计算),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每支标样必须附对应的标准样品证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9月23日17:00前。
2.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95号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足球场旁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101室。
3.文件要求: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密封提交,报价文件材料不予退回。
六、采购程序
1.发布公示。2025年9月16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
2.会议评审。单位内控工作小组对参与采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会评,在相同型号相同质量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供货机构,不足三家单位投标按作废处理,评议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自行采购栏目进行公示。
3.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未收到异议,我单位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联系人:蔡杨杨 联系电话:0871-64110078。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5年9月16日
(拟稿人:蔡杨杨 审核人: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