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财农〔2025〕2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75号)要求及《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号)等规定,为加强救灾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请各地抓好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为加强救灾资金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红火蚁等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完成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任务确保项目实施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以上,有效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实施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全省16个州(市),69个县(市、区)。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重点对地方购买农药、药械等物资,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控、生态控制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检疫处理、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及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每亩补助不超过15元;玉米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每亩补助不超过200元;跨境病虫害(黄脊竹蝗等)防控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每亩补助不超过50元;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
(三)补助对象。实施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作物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作业的农业农村部门、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等。
(四)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认真核实统防统治实施面积,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补助。
(五)任务清单。完成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20.6万亩次;完成玉米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面积1万亩次;完成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控30万亩次;完成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4.5万亩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强化资金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方式等内容,在适宜开展统防统治的区域积极开展统防统治服务;地块分散、山高坡陡的区域积极发动群众需防尽防,力争做到需防田块不遗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号)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防灾救灾资金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防灾救灾无关的支出,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将绩效管理贯穿于目标编制、跟踪、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每月13日和28日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填报资金和任务落实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项目绩效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行业指导,积极为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病虫情报、农资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科学安全用药、综合防控等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防治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农惠农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