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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行《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10-13 18:30: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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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5年10月24日举行《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行〈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0月24日(星期五)14:30。

(二)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301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

二、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平华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二)决策发言人

朱 毅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处)处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杨国军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四)听证记录人

杨 伟 昆明亚宇速记技术有限公司速记员

(五)听证代表(17人)

蔡 昕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分院(高原湖泊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陈 悦 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曾维庆 玉溪市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赵 波 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良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张良花卉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晋宁区花卉产业发展协会会长

吴家满 玉溪市红塔区九龙街道白哑口养殖小区理事长

何 来 玉溪市通海县原态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杜增华 红河州石屏县华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朱庆斌 红河州石屏创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刘 晓 中农(广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元强 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十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宏伟 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朝阳村委会总支委员

李治宏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师(云南省人大代表)

陈玉娇 红河州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场信息与科教科负责人(红河州石屏县人大代表)

杨志胜 丽江市执法支队支队长(云南省政协委员)

赵根应 大理州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 春 红河州石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六)听证旁听人(10人)

汪建琼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环境资源处副处长

周云忠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

张 艳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干部

陈 伟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甸心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李卫军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干部

郑 颙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与质量安全科科长

王海波 玉溪市通海县种植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波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环资科副科长

刘述皇 大理州大理市农业农村局科教法规科科长

蒲 刚 红河州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于10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送至听证代表,请听证代表做好发言准备。

(二)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入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三)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监督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联系人:马少君

电话:0871-65749015

特此公告。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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