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引种管理,规范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试验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为做好省际间同一适宜生态区域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备案试验总结材料报送
(一)报送范围
2025年在云南省境内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主要农作物品种。
(二)材料清单
1.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表;
2.引种备案承诺书(原件);
3.抗性鉴定报告(原件,由云南省品种试验抗性鉴定单位出具的主要病害抗性鉴定报告,品种对应指标需达到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4.转基因检测报告;
5.品种审定公告(公告需包含完整正文及引种品种介绍);
6.引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品种授权书(原件);
8.品种审定证书、未撤销审定证明(审定十年以上品种需提供);
9.适应性试验总结(原件;拟引种区域一年以上的试验总结材料,包括试验方案、承试单位、承试联系人、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10.不育系鉴定报告或证书(母本为不育系的杂交种须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育系鉴定报告或证书)。
二、引种备案试验申请
(一)申请范围
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试验申请适用于拟在云南省引种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且该品种已在其他同一适宜生态区域通过审定。
(二)申请条件
1.引种单位应为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杂交水稻、玉米品种:B证;常规水稻、小麦、大豆品种:C证)的企业。
2.申请引种备案的品种应在原适宜生态区域种植表现良好,具有较高的产量、优良的品质和较强的适应性、抗逆性等特性。
(三)材料清单
1.引种品种适应性试验申请表;
2.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3.引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品种审定公告(公告需包含完整正文及引种品种介绍);
6.引种适应性试验方案,内容应参照统一生产试验要求设计;
7.引种备案承诺书(原件);
8.自有品种自行参试情况说明,非自有品种需提供育种单位出具授权书。
(四)试验安排
经评审通过的引种备案试验申请,由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公示无异议后,玉米品种按照云南省玉米品种引种区域划分,每个区域试验点按照分布不少于3个县5个点设置;稻、小麦、大豆品种按照省内行政区域划分布局开展试验,引种区域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区域试验点按照分布不少于3个县3个点设置,各试点间海拔差距不得小于100米。玉米引种备案试验不再设置扩区域引种试验。
试验点应按照玉米试验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试验操作,认真观察记载品种在本地区的生长发育情况、适应性、抗逆性、产量表现等数据,并及时提交试验总结报告。
(五)监督管理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应当组织辖区内种子机构对引种备案试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对试验结果盖章确认,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试验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引种备案资格。
引种备案试验结果将作为品种在本地区引种备案的重要依据。对于试验表现优良、符合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的品种,将予以引种备案公告;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品种,不得在本地区引种推广。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5年12月8日9:00起至12月15日17:00止,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格式要求。引种备案材料需按示范文本装订成册,勿更改提交材料顺序。
2.装订要求。引种备案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
3.电子版材料。提交纸质引种备案材料前,需先将扫描的引种备案材料成套PDF文件、引种备案品种信息汇总表、引种备案申请品种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拷贝至材料受理窗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欣,0871-65356545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24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
附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