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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04-28 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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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整体推进全省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的提案》(第0265号)涉及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9年以来,为配合做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组织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措施,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全省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21.57万亩,其中,2024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39万亩。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为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农田设施建后管护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主体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工作和责任的落实情况。按照“谁收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已规模流转的农田,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管护主体;未流转的农田,由所在村(组)集体作为管护主体。管护主体负责专项管护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鼓励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元谋县羊街片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聘请专人负责项目运营及后期管护工作,通过协会收取水费用于项目管护。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支持市场主体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项目管护工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田建设管理处花润泽,0871-6574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