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爱平、张老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争取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期满后纳入全国重点支持县的建议》(第0709号)交我们办理,现结合我省国家重点帮扶县及澜沧县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5〕10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于3月14日召开交办会议,统筹部署答复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找准代表关切和反映的焦点,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及时同罗爱平、张老三两位代表沟通对接,听取意见,达成一致,认真研究建议办理意见。
二、全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政策倾斜、聚焦持续发展,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发展短板有效弥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得到巩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潜力明显增强。2024年12月,农业农村部在怒江州成功召开国家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提升推进会。
(一)聚焦责任压实,推动工作落地。一是领导带头推。省委、省政府召开推进重点帮扶县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每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建立“一对一”挂联指导机制,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挂联任务最重的县,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均由1位省级领导挂联,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带头推动落实。二是上下联动推。健全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和州(市)党委每年向省委进行述职的工作机制,国家重点帮扶县扛牢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发展。三是多方发力推。上海11个区与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结对,2021年以来倾斜投入资金63.16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443个。163个省级和中央驻滇单位定点帮扶27个重点帮扶县,选派1.1万名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帮扶。四是严督实导推。建立“调度、提醒、通报、约谈、问责”5项工作机制和问题“双交办”机制,联动省委巡视强化监督,推动政策落地、工作落实。
(二)聚焦底线任务,持续巩固成果。一是抓监测帮扶。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实行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纳入监测帮扶13.25万户50.96万人,通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9.14万户36.95万人,其中2024年纳入监测0.77万户2.79万人、消除风险0.7万户2.65万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抓基本保障。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清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92.6%、36种大病患者救治率99.9%,对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农危改和抗震安居房每户补助标准提高2000元,实施农村供水三年提升行动,累计提升103.88万人供水保障水平,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410万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三是抓社会民生保障。实施国家重点帮扶县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51个,27家受帮扶医院中5家晋升为三级医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抓易地搬迁后扶。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配套建成工业园区、帮扶车间、商贸物流和冷链仓储基地等1449个,推动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发展,109个800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全覆盖成立基层自治性组织,74万名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开启新生活。
(三)聚焦群众增收,增强内生动力。一是持续推进产业帮扶。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培育形成帮扶主导产业26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88个,县域主导产业初见规模,效益明显提高,1.2万个新型经营主体与78.6万户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2024年,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6.6%)0.1%。二是持续推进就业帮扶。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落实“稳岗就业八条措施”,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实现转移就业206.5万人、占全省的57%。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1.31万人、乡村工匠736人,带动76.6万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三是积极应对不利因素对脱贫人口收入影响。加强返乡回流人员监测和帮扶,推广以“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为核心的“幸福里”新型就业服务模式,“招小商”盘活帮扶车间闲置资产,多渠道拓宽脱贫人口就业增收,2024年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新增返乡就业创业1.7万人,推动“劳务经济”向“归雁经济”发展。出台“牛七条”“奶六条”等政策措施,提振养殖户信心,筑牢防止返贫堤坝。加强自然灾害对脱贫人口生产生活影响监测,运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没有因务工回流、农产品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出现规模性返致贫风险。
(四)聚焦全面振兴,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强化资金投入。保持对重点帮扶县倾斜资金逐年增长,4年累计安排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529.83亿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52.4%,县均达12.64亿元、高于全省平均61.2%,有力保障重点县加快发展。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截至2024年底,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0.18亿元、占全省的50.13%,县均4.08亿元、高于全省平均2.28亿元,有力提升重点县金融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土地保障。优先保障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用地指标,仅2024年使用专项计划指标2508.1亩,跨省调剂3.2万亩、收益28.9亿元,有力保障重点县用地需求。四是强化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底,实施乡村建设项目7321个、产业发展项目8595个、就业项目904个、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737个、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175个,有力推动短板弱项补齐。五是强化人才支持。出台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累计选派636名教师、524名医生和395名科技特派员下沉重点帮扶县,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有一所高校开展校地结对帮扶。六是推进交通水利建设。安排省级以上资金67.4亿元,实施重点水利项目78件。投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55亿元、占全省的62.5%,实施一批农村国道改扩建等项目,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较2020年均提升12.1个百分点,有力改善重点县生产生活条件。
三、澜沧县工作开展情况
2021以来,澜沧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帮扶县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一)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体制机制稳定。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统筹协调、队伍稳定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一是持续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坚持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制度,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481名,157个部门(单位)全覆盖定点帮扶160个村(社区),出台《澜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确保责任不松、力量不减、政策不断。二是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严把退出关口。2024年底累计识别纳入监测对象10565户34091人,落实帮扶措施74569条,已消除风险7560户25916人,消除率达76.02%。三是用好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政策,2021年以来,累计到位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帮扶资金22.16亿元,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
(二)着力拓宽增收渠道,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制定落实《澜沧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澜沧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持续发展壮大茶、咖啡、甘蔗、生物医药等高原特色产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2024年底,全县有38家龙头企业与162家合作社实现利益联结“双绑”机制,利益联结农户5.89万户20.62万人,2024年,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6410元、增长7.2%。二是建立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的“两园一基地”,搭建“党建+人社+村级劳务合作社+企业”等平台,有序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2024年,全县开发1872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认定47个就业帮扶车间,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63827人次,实现转移就业92841人,有劳动力的家庭均至少有1人就业。三是大力发展产业推动、股份合作、资源开发、资产盘活、资本运营、服务创收、“互联网+”等模式的复合型村级集体经济,4个村探索开展首批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2024年,澜沧县159个村(居)集体经济总收入3761万元,经营收入2505万元。
(三)用好三支帮扶力量,不断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和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一是上海市黄浦区3个街道、9家区属国有企业与澜沧乡(镇)村结对帮扶,2024年投入沪滇协作财政援助资金554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农村建设、劳务协作等项目13个,对接上海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澜沧捐款捐物超过1300万元。持续加强人力资源集成式服务平台——沪滇协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先后累计引进上海企业在澜沧落地企业5家、累计投资6.37亿元,助力澜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抓牢中国工程院定点帮扶澜沧的重大历史机遇,在全国率先推广三七林下有机种植模式,首创“院士科技扶贫指导班”,先后推广种植林下有机三七7000余亩、旱地优质稻9.25万余亩,培养新型职业农民3000余名。三是坚持把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推进,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任实职、给实权、压实责”要求,1名帮扶干部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2名帮扶干部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县第一中学、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破解教育、医疗、农业产业等方面难点问题140余个。
(四)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和美。一是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完成157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备案,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提高至70.0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提高到61.78%、88.52%。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行乡(镇)党委委员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二五工作机制”,全覆盖选派小组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采取“挂、包、联、带”推进农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调整建立560个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广“同心互助组”“党员中心户长”等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持续推进基层自治,明确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29项、村级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23项、村级组织协助服务事项53项。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组建“红白理事会”,有力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德治为根、示范引领、厚培新风,创建“美丽庭院”7923家,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四、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映,过渡期结束后将澜沧县纳入国家欠发达地区的问题,经我们了解,国家相关部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从政策、制度等层面积极研究、合力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月14日,结合召开全省做好防止返贫致贫有关工作座谈会进行安排部署,3月份以来,坚持创新与继承相结合原则,参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连片特困地区分类和过渡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定方式,以全省129个县域为对象,以2024年相关数据为依据,统筹考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等因素,开展欠发达地区初步识别工作。经初步识别研判,我们积极争取将澜沧县在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纳入国家欠发达地区给予帮扶。
感谢你们对云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帮扶处杨国军,0871-6573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