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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3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05-20 11:01: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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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推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提案》(第13030367号)涉及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一是制定相关文件推进传承与保护。2015年5月2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部署推动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也相继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元阳县大抓哈尼梯田保护利用行动计划》《腾冲市槟榔江水牛保护与发展规划》《槟榔江水牛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二是成立工作机构推进传承与保护。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全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红河州于2007年8月成立哈尼梯田管理局,2019年1月更名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州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元阳县2011年12月成立元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6年12月更名为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单位)。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推进传承与保护。全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区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传承保护工作。如元阳县自2013年申遗成功以来,累计投入哈尼梯田保护利用资金23.22亿元,先后实施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民居消防工程、哈尼梯田生态修复项目、元阳县数字哈尼梯田等项目建设,做好哈尼梯田保护工作。普洱市自2019年起,每年分别安排4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景迈山遗产地保护管理。四是加强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2022年9月24日,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农社〔2022〕7号),积极推进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县(市、区)普查、州(市)审核推荐上报、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将彝良小草坝乌天麻种植系统等117项农业系统纳入《2023年云南省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进一步夯实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工作基础。五是强化活动载体弘扬农耕文化。各地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以农民为主体,凸显农业特色,弘扬农耕文化,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广南八宝举办大型田园实境演出《秋收礼祭》还原壮族原生态的民族民间元素,体现广南稻作文化、贡米精髓以及当地人民辛勤劳作、热情好客的民族精神。大理漾濞“核桃节”,双江县大型祭祀“茶祖”文化主题活动,文山“三七节”、宣威火腿文化节、蒙自石榴节、昭通苹果节、宜良烤鸭美食节、佤族新米节等活动的举办。这些遗产历史悠久、类型众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具备活态性、复合性、适用性、多功能性等多种属性,具有保障供给、就业增收、保护环境、传承文化等多重价值,能够为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作出积极贡献。

(二)乡村工匠名师工作挖掘认定情况。乡村工匠培育认定工作于2023年启动,两年来共培育认定乡村工匠1984人(其中县市区级乡村工匠1234人、州市级乡村工匠582人、省级乡村工匠名师159人,向农业农村部推荐认定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9人)。一是始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放在认定乡村工匠的优先位置。云南省乡村工匠的培育认定工作,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农乡振发〔2023〕2号),以及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乡村工匠培育“双百双千”工程实施方案》(云乡振发〔2023〕52号,国家和省级文件中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的要求,在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乡村工匠的培育认定中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吸纳进来予以认定。2023年度,在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女联合会8部门共同认定的39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32人(其中国家级5人、省级15人、州市级11人、县市区级1人)占比达82%。2024年度,认定的120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101人(其中国家级2人、省级35人、州市级49人、县市区级15人)占比达8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全省乡村工匠名师中的主力军,是绝对的中流砥柱。二是给予经费、政策支持,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健康发展。乡村工匠培育认定工作启动两年来,云南省积极协调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投入资金支持全省乡村工匠的传承培育、经营发展、就业增收。截至2025年4月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对云南投入467万元,用于工匠学堂、传承空间、学徒奖金、产业扶持、非遗进课堂、非遗研学等。鼓励各行业部门统筹各类行业培训资源及在滇院校,对乡村工匠开展技艺提升、主体创办、品牌打造、电商营销等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学校聘请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进学校、进课堂开展技术指导,构建传统工艺传承教育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乡村工匠和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的传统工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进行支持。对乡村工匠开展师徒传承、研习培训、示范引导、精品创作、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特色产业项目等,按规定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政策给予支持。三是组织赛训结合,不断提升乡村工匠技能技艺。2024年先后组织三批77人参加各类培训竞赛活动,有贵阳市第二届全国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演活动、普洱市南岛河村线下集中培训、北京农广校刺绣培训。通过各类培训,为乡村工匠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促进相互合作,提升乡村工匠的专业能力、市场营销水平、经营发展能力,助力乡村工匠开发新品、树立品牌。四是加大乡村工匠宣传推介力度,形成品牌效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乡村工匠培育政策,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携手中央媒介高位宣推。2024年8月22日至29日,与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协作,分别组织25名乡村工匠在大理州、普洱市,完成全国首届乡村工匠直播宣推活动,提升了云南乡村工匠及劳务品牌的影响面、影响力、竞争力,有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扎根民族特色重点宣推。云南少数民族的刺绣具有浓郁的民族地域特色,省级注重挖掘、培育、宣推,成绩斐然。在认定的2024年度120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吸纳了22名从事民族刺绣的人员。2023年度39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有9名从事民族刺绣。如,省级培育宣推中比较优秀的代表人物是丁兰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乡村工匠名师,2024年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创办了南华七彩彝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传帮带,探索集中规模化带动农村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致富模式。培养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人,省级乡村工匠名师2人,云南省残疾人创业就业领军人才4人,云南省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手工刺绣项目冠军1人,云南省2023年职业技能竞赛刺绣项目技术状元1人。其创办的公司形成了“县城+乡镇,一镇一车间、一村一技法”的产业布局,带动两千余名绣工(其中脱贫户妇女绣工621人,残疾人绣工109人)增收,高级工绣娘月均工资达到5000余元,脱贫户绣工月均工资达到2500余元,残疾人绣工月均工资达到1500余元,让“指尖技艺”变为“指尖经济”的温暖产业。9年以来,师徒传承团队发展达86人,省、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3名,培训学员1.6万余人次(其中脱贫户3100余人次,残疾人900余人次),带动1.2万余人参与彝绣产业,充分展现了乡村工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厅职能职责,经研究认为应结合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把优秀农耕文化、乡村工匠名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步排查、同步宣传,共同抓好挖掘认定工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乔同金,0871-6574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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