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书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高原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的提案》(第024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要求,印发《云南省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试点示范和典型引路、加强培训培育等措施,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生产托管面积逐步扩大。目前,全省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4万个,同比增长6.1%;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营业总收入达52.6亿元,同比增长10.6%。全省共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979.4万亩次,同比增长4.8%,其中耕服务面积358.6万亩次、种服务面积150.6万亩次、防服务面积268.3万亩次、收服务面积201.8万亩次,服务环节逐步完善。
一、关于推动社会化服务全面覆盖粮、果、蔬等高原特色农业
(一)加大对高值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力度方面。一是探索开展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试点,着力破解畜禽(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中一家一户小农户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划算的共性难题。二是我省在实施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时,支持范围由原来的粮油作物拓展至粮油糖三类农作物。三是持续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经济作物、畜禽水产、设施农业等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方法路径,全省涌现出如建水“金剪刀”葡萄蔬果服务等经济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着力解决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对高值特色农作物关注较少问题。
(二)强化服务中心作用方面。2024—2025年,全省共支持56个县(市、区)建设市场化运营的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形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承接服务中心工作,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整合科研、物流、金融等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运营代办、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市场化服务,着力解决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服务主体小散弱问题。
二、关于加大社会化服务支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服务成效经验推广方面。一是开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其中,耿马县作为全国试点县,探索将甘蔗全产业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逐步拓展推广到水稻、蔬菜等作物;双江允俸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试点服务组织,探索为农户提供水稻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路径。二是每年总结推广一批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其中盈江县旧城镇顺程农机收割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全程托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成为全国典型案例推广。
(二)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方面。一是鼓励各地通过自建自营、联合运营、委托运营等运营模式,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烘干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点,满足广大农户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二是持续做好产销对接工作,2024年组织开展12场展示推介活动,涵盖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目标市场,涉及企业500余家,实现销售额达1300万元,对接采购商1300余人次,意向洽谈金额超3亿元。深化与盒马鲜生合作,全省建设盒马村21个,累计带动产品销售额超过20亿元,着力解决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农产品销售服务弱问题。
(三)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方式方面。建设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大力推进作业监测终端应用,支持服务主体推广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智能化设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实现服务作业可追溯、资金结算有依据,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节本、增效”。
三、关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主推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强化优质种苗选育、良技良法推广方面。一是持续支持建设两批省级种业基地35个,提升供种保障能力。2024年全省杂交玉米、水稻、马铃薯等制种面积80余万亩。二是2023—2024年,围绕良技良法中的集中育秧等关键薄弱环节,全省利用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我省各地建设水稻集中育秧设施,目前全省累计建成集中育秧设施25家,服务水稻大田面积8.28万亩。三是开展甘蔗等重要农产品的良种良法补贴,近年来我省培育出了云蔗08-1609、云蔗05-51、云蔗05-49等“云蔗系列”优良甘蔗新品种,目前全省甘蔗良种覆盖率达93%以上。
(二)强化科研人员支持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省部共建云南农业大学。牵头起草共建协议,多次召开会商会议,通过细化共建任务、征求部门意见、配合农业农村部多次修改完善协议事项等系列措施,2024年11月,省长和农业农村部部长已签署共建协议。二是推进科技小院建设。2024至今,建设省级科技小院56家,推荐申报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第二批科技小院88个、科技小院集群4个,全力搭建云南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科技服务平台。
(三)强化利益联结方面。印发《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托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五个类别,对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目前,已有43个县印发具体实施办法,全省18个县兑付奖补资金9875万元。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效便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