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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06-04 17:4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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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枝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建议》(第014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认真研究当前村级动物防疫体系现状,全面梳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并及时与您沟通对接。5月30日,电话与您沟通,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三个问题,一是畜禽疫病防治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二是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偏低,人员断层和老龄化现象突出;三是地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职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虚化”等问题依然突出,我们核实研究认为:

(一)系统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疫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长期以来,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出台年度《云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云南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全面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全省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应免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70%以上,达到国家要求;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129个州(市)、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通过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遴选国家动物疫病测报站点41个,16个州(市)级、90个县(市、区)级实验室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提升。近年来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平稳。

(二)创新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机制,人才招引渠道逐步拓宽。一是2020年8月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变更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审批为备案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等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备案后可担任乡村兽医,为有志从事乡村兽医的人才就业提供了便利,进一步快速充实基层兽医队伍。目前全省共有动物防疫员及动物防疫合作社社员1.5万人,平均每个村委会(居委会)1人。二是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机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要求,在生猪调出大县全面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从科研教学单位、优秀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以点带面,有力提升了村级动物防疫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制定了《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农牧〔2018〕47号),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服务,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563个,覆盖乡镇629个,服务覆盖50%以上的涉农乡镇,其中,曲靖市服务覆盖率达100%、文山州服务覆盖率达96%。合作社队伍共计0.8万人,其中村级动物防疫员0.62万人,占比77%,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基层防疫队伍进一步稳定。2022年10月18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各地加强经费支持,创新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机制,落实基层理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定位、职责,明确“乡镇基层动物防疫不少于3人”,明确基层防疫人员培训要求,确保基层防疫队伍稳定。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持续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云南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云农人〔2022〕78号)要求,继续指导各州(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持续健全防控机构、充实队伍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建立村级防疫员待遇报酬长效机制及工作考评奖惩激励机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云南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云农牧〔2020〕13号)、《云南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云农人〔2022〕78号)等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如砚山县整合全县105名村级防疫员力量,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开展动物免疫、动物诊疗、动物运载车辆消毒等多元化经营服务,合作社社员月收入达2000元以上,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乡镇监管具体化、县级指导考核常态化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楚雄州部分县区村级防疫员待遇参照村委会“三职”干部待遇的80%给予财政补贴。

(三)依法保障县乡两级动物防疫机构有关经费,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每年向中央领取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协调省财政厅足额配套省级经费。2025年已争取中央动物疫病防控等补助经费3.38亿元、省级配套经费3500万元,均按时下达各州(市),用于保障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净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制扑杀等各项工作,为各级兽医人员开展防疫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合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动物防疫资金等经费的支持政策,逐步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经费,持续推进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常雅洁,0871-6574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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