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燕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马龙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第038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5〕10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完善制度流程,立足行业职责和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回应代表反映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症结,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2020年脱贫攻坚结束,国家和省的大量专项资金投入到重点帮扶县,马龙区每年获得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较少,资金紧缺,对于解决马龙区乡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业产业发展难问题杯水车薪。”的现象,经研究核实认为,目前云南省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795.7万人,其中,脱贫人口占全国的1/10,监测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量均占全国的1/7,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等相关资金要重点支持88个脱贫县,特别是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的这种政策导向,短期内至少过渡期内不会改变。总体上看,包括马龙区在内的一般县,得到的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力度小于88个脱贫县、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二是关于“马龙区还有大量通乡道路、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破损严重,部分通村组道路、村内道路还没有硬化,广大群众‘行路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农业产业发展也面临农业基础设施滞后、资金紧缺等困难。仅2022年至今,马龙区各级人大代表就提出关于帮助解决乡村水电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议案、建议582件,占议案、建议总数的86.4%,由于马龙地方财政十分困难,上级资金投入有限,绝大多数议案、建议均得不到有效办理落实,代表和群众意见都较大。”的现象,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支持购买技术服务,探索推进龙头企业、小微企业、合作社与农民组建紧密型产业联合体,推动形成企业有利润、农民有钱赚、村集体有收入的多赢局面。在达到乡村产业的比例的同时,衔接资金可用于必要的通村道路、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产业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结束后,预计中央衔接资金政策将出现较大调整变化,届时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省级衔接资金政策。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加大对马龙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衔接资金目前仍需聚焦88个脱贫县、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兼顾脱贫地区和其他地区发展需要,省级6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分配,分配时测算因素主要为脱贫人口规模、相关人群收入、绩效管理等,分配范围包括有脱贫人口的所有县,已充分考虑脱贫县与其他县的巩固任务,统筹给予支持。其中,在客观分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结果上起到重要作用。马龙区可落实落细行业部门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审批,定期开展项目调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资金按时支付,在此基础上,省级将按规定落实资金分配绩效奖惩制度,体现“支出进度越快、干得越好,越支持”的鲜明导向。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计划财务处陈娟,0871-6570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