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与地方融合,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提案(第073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引导,完善参与机制”的建议
一是组建云南省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100亿元。省农发集团立足我省农业发展优势和潜力,聚集绿色云品、农林资源和农业服务三个主业,重点围绕粮食等农产品种植、加工及仓储物流,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种鱼苗的研发及推广,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设施和工程建设,农机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农产品营销服务、进出口贸易,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八个方面,补齐我省农业发展短板。通过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服务体系,将省农发集团打造成为我省粮食及重要农产品有效稳定供给、种业研发及成果转化、绿色云品营销及供应链服务综合型投资平台,引领带动我省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设立云南省中医药大健康创新基金。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强省建设战略任务,切实履行国资国企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上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从中药材上、中、下游系统筹划,全力以赴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指导推动云南白药与相关方筹设云南省中医药大健康创新基金100亿元,通过投资方式发展培育中药材产业链及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企业,促进云南省中药材及下游产业的高质量、上规模发展,实现助农惠农,做大做强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链整体规模,助力云南省中药材综合产值实现大幅增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价值,是以金融杠杆撬动产业发展的典型实践。
二、关于“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提升参与精度”的建议
一是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规范做好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科学分办—部门响应”的工作流程,每月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收集企业诉求,根据企业诉求情况进行分类梳理,联合“坐诊”部门,与企业对接、核实情况,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二是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助企服务工作方案,成立厅领导干部助企服务工作专班,建立厅领导和厅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分片挂联服务州(市)、县(市、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走访排查,并收集企业报送的困难问题,指导各地分层制定对应帮扶措施。
三、关于“开展结对共建,强化参与深度”的建议
省国资委统筹推进牵头联系56户企业定点帮扶工作,指导牵头联系企业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发展特色农产品、特色乡村、乡村旅游等,打造独特产业品牌,为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不断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切实履行定点帮扶牵头联系工作任务。2024年,牵头联系企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277.60万元,落实帮扶项目326个,完成消费帮扶14241.85万元,培训基层干部群众549次2.58万人,培养致富带头人266期846人,为民办理实事538件,惠及群众8.82万人。
四、关于“强化政策支撑,加力参与后劲”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政府均出台了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三农”的政策措施,国有企业如符合条件也可申报相关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措施重点包括:一是税收减免政策。国家出台了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包括对国家重点扶持的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林、渔、牧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招录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按规定抵减相关税费等;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等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减轻相关企业税收负担。二是省级设施农业投资奖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度内新增符合支持范围的设施农业资产性投资,实际完成投资额0.5亿元(含)—1亿元的,省财政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省财政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三是省级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度新增用于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的贷款,省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四是联农带农奖补政策。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生产托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给予奖补,单次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五是投资基金政策。省级已设立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规模30亿元以上,首期已出资到位7.01亿元;通过组建子基金和项目直投的方式,着力扶持云南省优质高原特色农业企业等主体,引领带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融合建设‘示范区’,增强参与效度”的建议
一是支持全产业链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培育链主企业。推荐认定1个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茶叶)、2个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文山市、蒙自市),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二是开展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提升,烘干仓储、预冷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科技支撑、信息平台建设和品牌培育等,以项目促进“建链、补链、强链”,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项目积极引导和扶持国有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在产业发展上力促共建共享共融。2018—2025年,我省共实施8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9个现代农业产业园、62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共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9.6亿元,其中均有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撑,落实帮扶责任,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支持省属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加大投资力度,持续优化税收管理服务,畅通经营主体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渠道,提高诉求响应速度,深入推进部门监管共治,及时收集并回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持续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为我省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向湉湉,0871-6574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