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与规范化水平,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名称: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提供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发布更正(补遗)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负责招标文件解释与答疑;组织实施开标、评审等相关工作;汇编招标代理业务资料及报告;完成采购人依法委托的其他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依法实施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为采购人提供持续、整体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项目需求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采购人将结合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委托服务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招标代理机构未依法依规履行代理职责、不认真履行合同、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委托。
二、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依法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项目实施经验。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及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期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公司简介(包含联系方式);
(二)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仅作为合同签订依据,不作为本次遴选评审因素);
(五)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响应时间承诺等;
(六)符合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6年1月12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高路新光巷165号1号楼401办公室。
(三)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或一式一份的纸质响应文件,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按要求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说明事项:评审期间如需澄清或补充材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供应商应予配合,澄清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琰
联系电话:0871-64142095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6年1月5日
(拟稿人:朱润云 审核人: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