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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零碳村镇促进项目省级配套专用材料采购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6-04-29 17:09: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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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2026年省级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拟对零碳村镇促进项目省级配套专用材料展开采购工作,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服务要求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2026年零碳村镇促进项目省级配套材料购置。

(二)项目单位: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采购。

(四)采购预算:31万元。

(五)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七)交货地点: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普洱市宁洱县德化镇窝拖村。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遴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价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一套单价和总价等内容(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同时提供样品图片,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要求。提供上年相关财务报表、专业服务技术承诺函、任意三个月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查询页面。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后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供货单位(提供截图证明);政采云注册备案供货单位(提供截图证明)。

(二)本次采购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6日,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5月6日17:00前报送至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506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彦萱,0871-65032950。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的,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6年4月29日

(拟稿人:胡华清 李彦萱 审核人:严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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