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文件精神及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内控制度规定,现对项目实施所需无人机、测亩仪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种子管理站无人机及测亩仪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单位: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7万元(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供应商必须整体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包含实现系统功能的全部设备、软件、安装调试、用户培训及售后维保服务,否则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
2.报价单:报价单应有详细的单项报价明细、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报价格均为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单应含交货时间、质量承诺等,供应商自拟格式。
3.供货服务方案、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违约承诺等。
4.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5.仪器设备彩页。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10日。
2.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3楼行业管理科。
3.文件要求: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标注联系人及电话。
五、采购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7月1日至7月10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
(二)会议评审。采购工作小组以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方案、业绩等因素,按照综合评分法经过打分后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向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7614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2026年7月1日
(拟稿人:郑智 审核人:殷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