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及《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2026年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长江十年禁渔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拟采购无人机3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
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
二、采购内容
航拍无人机3台。
三、项目预算
21万元
四、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五、相关参数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为所投无人机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文件由采购人免费提供。
2.获取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获取方式:2026年7月15日—7月21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可免费下载。
4.获取须知: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申请;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8:00。
2.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17楼1711室。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一式一份。密封袋外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允许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坏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评审时间:同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将依据《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相同,则按“价格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价格得分仍相同,则按“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1711室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45331
十二、其他
1.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信息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质疑与投诉: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评审标准(购无人机)
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15日
(拟稿人:周睿 审核人: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