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15.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与人才工作处、法规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处)、行政审批处、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乡村建设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帮扶处、保障后扶处、区域协作处、社会帮扶处、监督检查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学技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抓紧筹备召开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高质量起草制定2026年省委一号文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大力推广轮作、套种粮经协同模式,继续推广旱地优质稻,着力稳定水稻播种面积,扩大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示范规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总体政策稳定、投入力度不降、工作力量不减,坚持“三个动态”监测帮扶体系,完善兜底保障、应急救助、联农带农、就业帮扶、激发内生动力等分层分类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欠发达地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确保长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3.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坚持“三个一律”联农带农机制,提升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质效,稳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持续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4.加快特色农业强省建设。健全完善涵盖蚕桑、草果、牛油果等特色产业的“1+10+3+N”重点特色产业体系,坚持“六个一”工作机制,统筹发展“四个农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力守护好云南农业绿色本底,加快提升重点产业设施覆盖率和质量,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推动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稳步推进“大农科”体系改革,健全完善首席专家负责制的高原特色农业专家体系,着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
5.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认真总结好第一轮“千万工程”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抓紧谋划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持续抓实抓深抓透“1+1+5”重点任务,继续召开现场会压茬推进。坚持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六个优先”原则分类分步推进(城乡接合部优先、传统村落优先、有一定旅游基础的优先、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人口基数大且居住集中度高的优先、重点高原湖泊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优先),推动从点到线、从县向片区化升级的发展。将“千万工程”经验的思想理念和科学方法从人居环境拓展延伸到“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中,协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旅居云南”发展。
6.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和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加强乡村人才培养,确保农村稳定安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7人,其中:行政编制28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66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07,960,367.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88,543,348.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9,417,019.2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2,658,792.73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39,388,646.72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800,000.00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241,864,853.99元、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8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8,543,348.06元,其中:本年收入3,454,743,877.61元,上年结转收入133,799,470.4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4,743,877.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7,523,792.73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增加639,388,646.72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241,864,853.9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7,960,367.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88,543,348.06元,其中:基本支出90,338,262.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1,231.72元、增长3.5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支出按105%测算,二是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缴费年初保障比例并减少年中调剂;项目支出3,498,205,085.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234,561.01元、增长12.7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还本专项资金按要求2027年底偿清贷款增加701,967,200.00元,二是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等跨部门项目10,948,415.00元首次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三是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补助资金调减44,242,700.00元,四是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调减15,000,000.00元,五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241,864,853.99元,六是其他项目略有调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568,0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招商引资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6,51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550,000.00元,主要用于原生药厂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3,746.27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31.13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24,741.42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31,785.01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729.5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72,765,388.2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2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7,770,925.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165,6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农业综合执法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222,66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19,145,728.45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农业农村业务管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544,453,06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事业单位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补助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310,0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农业农村会展、农民丰收节活动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66,047,2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归还本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2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衔接资金安排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注资。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贷款奖补和贴息26,590,0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支付利息。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16,4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对口帮扶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53,443.08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承担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254,19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省级统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补助、旱地优质稻补助、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3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包括强制性扑杀补助、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性疫病防疫补助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3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3,81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和拓展脱贫地区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事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协作内容和领域,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16,864,8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保险保费省级配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709,328,5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发展项目支出(包括粮食生产、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畜牧业生产、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现代种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市场与信息化、农产品加工、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银龄工程师”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行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第二轮土地延包省级配套补助经费、农业科技教育等)、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配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5.00个,采购预算总额62,303,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0,1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89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8,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1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3,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
落实奖补政策,带动茶叶等重点产业绿色有机面积增幅达5%以上,奖补企业300家以上,受奖补对象带动就业人数100人次以上;品种推广后补助15个;组织开展9场次“四季云品 产地云南”宣传推介活动,绿色云品知名度提升5%以上,宣传推介活动促成意向合作金额1亿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奖补对象及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县级按照“四到县”管理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实施项目,防返贫监测对象覆盖率100%,风险消除人口帮扶措施覆盖率100%,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52%,建设乡村振兴村524个,高原湖泊流域临湖区乡村振兴村58个,项目开工率100%,项目完工率100%,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100%,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三)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全面加强云南省与上海市对接联系和沟通合作,扎实抓好双方高层议定事项及年度东西部协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事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协作内容,全力推动沪滇协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2026年预计实现的目标为:上海结对帮扶云南县(市、区)数量为88个,省对下上海援滇项目资金拨付率大于等于90%,省对下上海援滇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大于等于95%,上海援滇项目从县级项目库中遴选率大于等于80%,投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援助资金总数比率大于等于60%,当年上海援滇已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5%,当年上海援滇项目完工率大于等于80%,上海援滇项目实施所在地脱贫农户受益率大于等于80%,人才交流协议任务完成率、上海帮助云南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协议任务完成率、上海市采购销售云南省消费帮扶产品协议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帮扶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1.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粮经协同等示范27.9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万亩;“三新”集成技术推广9万亩;“九湖”流域创建种植结构调整、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示范27.55万亩。2.肉类总产量达到410万吨及以上,全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262万—299万头绿色合理区间。3.配套升级视频监控点位200个,购置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渔政执法装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68次,水产品产量达到73万吨。4.支持种质资源圃(库)30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34个;支持7个濒危畜禽品种抢救性保护;开展品种试验和品种验证性试验371点(次)、支持云南省高原特色粮油作物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16点(次);支持海南南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地力提升1点(次);蚕种抽检比例不低于20%;抽检种子样品1450个。5.全省各州和各县各完善1套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完成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数据汇总上报。6.完成省级农产品监测任务15000批次以上,应用胶体金技术开展快速检测50000批次以上,实现覆盖涉农县(市、区)30%;开展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开展9个农产品品质提升与质量分级;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800个,监督抽检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50批次,开展1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严防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7.农业转基因监管抽检200个样品;建设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点位48个,薇甘菊、福寿螺等农业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示范面积1.6万亩。8.支持建设智慧农业应用场景20个。9.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6%以上。10.建设主要农作物及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推广县(市、区)20个、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先导区3个;遴选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89个;打造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应用场景8个;举办大比武活动1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1次。11.各地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完成任务。12.支持89个县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5个州(市)探索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14套、固定观察常规调查或专项调查2套。13.加强岗位征集和招募宣传,持续开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领域银龄人才招募工作。14.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完成100%。15.2026年支持67个县(市、区)3513.57万亩承包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机关服务:反映为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9)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0)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86,28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206.72元,下降2.2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略有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400元、公务接待费1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6510元、办公费7500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250000元、物业管理费1420000元、维修(护)费400000元、租赁费45000元、会议费680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76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440293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8,929,92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84,098.52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当年收入安排委托业务费12,497,0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960.00元;二是上年结转委托业务费6,432,8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3,058.52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资产总额132,082,256.55元,其中,流动资产73,130,757.09元,固定资产37,818,775.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132,723.4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07,10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57,16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