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做强高原特色农业”重要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规划与行动方案,聚焦“1+10+3”重点产业出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系统推进全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2021—2024年,省级共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1,885,778.21万元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347,515.5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538,262.66万元。按资金用途分为三类:保障类资金(占33.10%),侧重粮食安全与基础生产;发展类资金(占1.08%),核心是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旨在推动产业重点突破;综合投入类资金(占65.82%),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提供协同支持。
二、评价结论
(一)综合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8.74分,评价等级为“中”。
评价认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支出政策体系总体目标清晰,通过直接补助保基础、奖补激励促提升、贷款贴息引活水、基金注入强主体等组合式工具,构建了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支持体系,在引导资源配置、夯实产业基础、激励主体培育、支持科技赋能、促进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已构建起规模化、特色化的产业发展基础,实现高原特色农业产量规模的快速跃升。
产业基础持续夯实,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茶叶、鲜切花、中药材、咖啡、坚果等重点产业种植面积和产量全国领先。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24年末,全省农业企业达17.3万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950户(国家级73户)。产业融合初见成效,累计创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和30个特色县,建设7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10+3”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2.75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至2.3:1。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政策还面临顶层设计不完善、部门协同与区域统筹不足、资金投入结构与升级需求错配、品牌与科技等关键要素支撑薄弱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点产业发展缺乏系统顶层设计与协同机制。政策存在“空白区”,截至2024年底,咖啡、蔬菜、水果等9个重点产业尚未出台三年行动方案;部分已出台方案的产业缺少配套支持措施。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缺失,产业布局多以县域为单位,缺乏跨区域统筹规划,导致同质化竞争,“集而不群”现象突出。部门间政策落实难以形成合力,跨部门事项职责界定模糊,常态化会商机制不健全,政策、项目、数据流通不畅。部分支出政策边界不清导致交叉重复,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与部分中央及省级资金在支持方向上存在重合,弱化了其“特”“高”导向,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高附加值环节的聚焦还不足。
2.支出政策供给与产业需求存在错位。资金投入结构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升级需求,2021—2024年,约68.18%的资金投向“提升基础生产条件”,而在种业振兴、科技研发、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推动产业价值链提升的关键环节投入占比较低。尤其是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的投入仅占0.57%,区域公共品牌培育缺乏体系化支持与持续投入,“优质不优价”困境突出。部分政策与产业特性的匹配度不足,农业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对龙头企业支持以一次性奖补为主,针对农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
3.产业要素保障方面的投入效能有待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与产业关键需求衔接不紧密,偏重支持科研机构与高校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对商业化育种、良种推广、产学研协同平台等关键环节支持不足,财政资金在驱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方面的杠杆作用未充分显现。同时,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冷链设施建设分散,运输环节支持弱;设施农业发展滞后,制约标准化生产。此外,从近期监管通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规划设计、资金使用、质量管控及长效管护等关键环节仍存在短板,项目建设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规划、产业需求之间衔接不畅,地力支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财政投入难以有效转化为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能。
4.重点产业政策综合效益释放不足。政策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直接补助占比高达90%,贷款贴息、基金等市场化工具运用不足,不利于引导市场主体发展长期市场竞争力,财政资金杠杆效能未充分释放。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对象较零散,部分奖补、贴息资金单笔额度小(最低1000元),个别获补企业与核心产业关联度弱,加之资金多采用事后奖补,对企业扩大销售、发展壮大的正向激励和培育作用不明显。此外,部分奖补政策兑现周期长,兑现效率低,2024年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仅11.99%,大部分“一县一业”示范县奖补资金年度内执行进度不足60%。
三、政策建议
“十五五”时期是我省从“特色产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产业发展需从扩大规模转向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政策发力点需从前端生产扶持向后端要素整合与关键环节赋能聚焦,着力补齐技术、设施、品牌等短板,强化产业引导与服务支撑。
(一)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同机制
一是健全高原特色农业政策统筹机制,强化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十五五”重点产业规划与配套政策编制,加快补齐重点产业具体行动方案及“一业一策”配套政策。健全并落实好多部门并联审核与定期会商机制。
二是构建以农业功能区划为基础的跨区域产业协同体系,省级统筹划定产业链功能区,因地制宜探索“飞地经济”协作模式,破解区域要素瓶颈,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互补、产业链薄弱环节集中攻关,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跨地区协作格局。
三是打造省级公用品牌统营体系与全链条服务生态,由专业机构统一负责核心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整合资源进行系统性培育。同步强化产业集聚交易物流、科技信息、质量检测等软环境建设,形成全链协同、服务集成的产业生态。
(二)聚焦关键产业与高效区域,优化政策投入结构
围绕“1+10+3”重点产业体系,以产业基础与增值潜力为导向,统筹整合保障类与发展类资金,集中投向比较优势突出、带动效应强的产业和关键环节,精准支持花卉产业新品种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云南咖啡”品牌国际认证、中药材产业GMP标准化精深加工与产业集群建设、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等。在地域上,重点向投入产出比高的地区和产业倾斜,保障其优势特色产业在精深加工、科技研发、品牌营销等升级环节的需求,形成区域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产业链延伸。
(三)分类培育市场主体,强化内生发展与联农带农能力
由“规模补贴”转换为“产业链赋能”,从“单一资金奖补”到“多元工具组合”,更好发挥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对链主型龙头企业,减少简单直接奖补,转向支持其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主导建设标准化基地与现代品控体系。对成长型中型企业,重点支持技术改造,鼓励其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对小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政策核心体现普惠性,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流动资金短缺痛点,增加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强化电商运营、绿色认证等技能培训与公共服务设施共享。
(四)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投入方式与支出结构
一是明确各类资金功能定位。将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中涉及种业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等基础性内容整合至保障类资金,使发展类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升级关键环节,加大对品牌宣传、科技转化、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领域的倾斜。
二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在发展类资金中提高贷款贴息等市场化工具的比重。优先在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应用,按产业周期差异化设定贴息率和绩效门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地针对纪检监察等部门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突出产能导向,确保财政投入精准转化为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能。
三是优化奖补模式。将定额奖补优化为“基础奖补+绩效递增”模式。逐步以市场化工具替代,引导企业转向市场融资。
(五)积极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手段支持产业发展
一是设立农业股权投资基金。聚焦生物育种、数字农业、精深加工技术、现代化产地加工园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及“云系”品牌打造等高附加值环节进行投资。探索“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明确股权转让、回购等退出路径,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
二是针对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推广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和灾害险、价格指数险等保险产品。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并以财政贴息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和激励共担机制。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支撑与品牌赋能体系
一是强化科技供需对接与成果转化。整合科研院所资源,构建科技成果供应与产业需求双向通道,建立“企业出题、专家解题”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将技术转让率、推广价值等纳入应用研究项目评审和科研人员考核标准。
二是实施品牌精细化发展和保护战略。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优势品类主导制定全链条细分工艺标准与质量追溯体系。完善品牌授权使用与动态管理细则,强化对冒用、滥用品牌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是提升产销对接服务精准性。由省商务厅牵头,按重点产业分类组织举办专场产销对接会,推动达成长期采购协议。联合搭建“云品”官方直播基地与线上专区,制定常态化运营方案,并对参会企业进行跟踪回访,持续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