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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6-07-24 10:47: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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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25年2月—4月,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于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91452.27万元,总支出93431.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42.96万元,当年结余分配2.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61.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农业农村厅能够及时按规定编制预算和决算草案,逐步完善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但审计也发现,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事业单位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省农业农村厅农机鉴定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自身农机鉴定能力和服务效能不足,无法满足云南省农机企业的鉴定需求。

2.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新型疫苗研发工作停止,每年完成专项任务少,履职效能低下。

3.省农业农村厅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

4.省渔业科学研究院预算收入编制不细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未根据已签订的项目合同测算事业收入。

5.省农业农村厅历年账户资金606.81万元长期沉淀。

6.省农业农村厅下属1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历年结余资金191.53万元未上缴财政。

7.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事业收入资金2324.6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且无预算列支16.54万元。

8.省农业农村厅对2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

9.省农业农村厅2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及时跟踪督促有关州(市)、县(市、区)完成绩效目标。

10.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底数不清。

11.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19项房屋资产闲置,涉及面积2420.30平方米、资产原值603.97万元。

12.省农业农村厅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3.省农业农村厅下属13个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管理和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执行2项津贴政策不规范。

14.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和规范单位职工学术论文发表版面费报销相关制度。

15.省农业农村厅监督管理不到位,省种子管理站违规指定云南省种子协会承担2项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进行的相关试验。

16.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监管不严,142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触摸屏闲置。

17.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财务账未反映应收未收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补偿金35.99万元。

18.省农业农村厅下属7个事业单位11名在职人员未报经单位同意经商办企业。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自身农机鉴定能力不足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农机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解决好鉴定能力不足等重大问题;针对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履职效能低下的问题,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其履职效能,做好闲置资产的调剂共享工作;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准确编报项目预算;针对省渔业科学研究院预算收入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督促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准确测算、准确编报预算;针对历年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问题,要求加大对历史财务挂账的专项清理,将清理后的存量资金上缴省级财政;针对下属单位历年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对结余资金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针对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事业收入未纳入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问题,要求督促清理核实事业收入资金,纳入单位资金收支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无预算的不得支出;针对2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资金分配管理,规范、科学分配资金;针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要求如实反映绩效自评结果,及时跟踪督促,并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针对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底数不清、房屋资产闲置等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做好闲置资产的调剂共享工作,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使用费用并上缴省级财政;针对特殊岗位津贴管理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等方面的问题,要求组织清理发放不规范的津贴,并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津贴政策,督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健全完善单位版面费报销相关制度;针对省种子管理站违规指定省种子协会承担相关试验的问题,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明确履行监管责任的处室,对省种子协会2024年业务工作情况等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函告登记管理机关;针对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监管不严的问题,要求督促做好闲置触摸屏的调剂共享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针对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财务账未反映应收未收征用土地补偿金的问题,要求督促及时补记并采取措施收回土地补偿金并上缴省级财政;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报经单位同意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要求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创办企业的管理,及时完善相关审批、公示程序。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类问题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要求在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要求在2030年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充分盘活沉淀资金;二是强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跟踪及结果应用;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整改,及时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5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1个分阶段整改申请延期,6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

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针对省农业农村厅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进行了纠正。针对省渔业科学研究院未根据已签订的项目合同测算事业收入问题,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在2026年的预算编制中已按照合同进行测算,如实填报事业收支。针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属1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历年结余资金191.53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相关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针对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事业收入资金2324.6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单位资金收支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且无预算列支单位资金16.54万元问题,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将扣除其他应付款后的1968.53万元转入了单位资金收支专户。针对省农业农村厅2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问题,已在202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采用合理的资金分配基础因素,规范、科学分配资金。针对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和规范单位职工学术论文发表版面费报销相关制度的问题,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印发《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及版面费报销管理办法》。针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属7个事业单位11名在职人员未报经单位同意经商办企业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督促相关人员退出、注销公司,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备案相关程序。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回车辆上交国有资产调剂平台,省农业农村厅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沟通协商,提出了协商一致的费用收取标准,已收取以前年度资产使用费并上缴省财政。针对特殊岗位津贴管理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的问题,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管理办法》并抄送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特殊岗位津贴管理。针对省种子管理站违规指定省种子协会承担相关试验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对2024年开展4项试验工作期间的业务工作情况等进行核实,依据核实情况出具年度检查初查意见,并函告登记管理机关,制定了协会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监管不严的问题,已摸清触摸屏底数及使用状况,各州(市)土肥站做好闲置触摸屏的调剂共享工作。

正在整改问题情况:针对自身农机鉴定能力不足的问题,制定了《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提升农机鉴定能力实施方案》,已独立开展试验鉴定工作。针对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新型疫苗研发工作停止,每年完成专项任务少,履职效能低下的问题,完成两个口蹄疫毒株复壮工作,开展重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出具了资产清查报告。针对省农业农村厅历年账户资金606.81万元长期沉淀的问题,正在统筹部门预算,计划对历史财务挂账开展专项清理。针对省农业农村厅2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支付资金,已完成项目尽快完成验收工作。针对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底数不清、房屋资产闲置等问题,建立了实物资产台账,弄清相关资产的权属关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正对厅机关国有资产进行彻底的清理盘查。针对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财务账未反映应收未收征用土地补偿金的问题,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及时补记土地补偿金,多次发函督促板桥镇尽快支付该笔土地补偿金并上缴财政,镇政府因财政困难,无法按期支付,申请延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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