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王江飞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澄江市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0971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流程,组织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关于第0971号建议内容中提出的建议,我们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支持澄江市争取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4000万元资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部乡村建设促进司《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各省上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据此,要求各州(市)组织报送1个项目。玉溪市报送的是澄江市和美乡村建设项目。2026年1月16日—17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了2026年全省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评审会,经评审专家对申报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及投资是否符合《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农办乡建〔2025〕8号)《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5〕1415号)使用方向和安排原则进行咨询论证,澄江市因项目覆盖的乡镇“双树社区、左所社区、高西社区、尖山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符合申报要求,被否决。二是省农业农村厅会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服务指导谋划和储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玉溪市和澄江市按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乡村建设促进处杨益琼,0871-6565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