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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5号代表建议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4-10 11:33: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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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徐中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文旅产业从“流量经济”向“留量经济”转型的建议》(第0355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迅速在厅内广泛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建议以凝聚办理共识,并先后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乡村旅游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旅游及旅居工作指导服务的函》,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扎实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及旅居发展的指导服务,切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走深走实。关于第0355号建议内容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一是跨境出入便利度与国际连通性仍有提升空间问题。二是社区参与不足,旅居产品供给结构偏单一问题,三是中长期居住配套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问题。四是缺乏适应旅居时代的产品模式与服务体系”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建议中反映的这些问题是当前加快推进我省文旅产业从“流量经济”向“留量经济”转型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跨境出入便利度与国际连通性、社区参与不足方面与我厅职能无关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由于历史原因及我省经济发展阶段所限,部分地区在中长期居住配套服务体系、适应旅居时代的产品模式与服务体系方面确实存在短板和不足。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旅居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休闲农业+”战略,丰富旅居产品供给,推动我省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完善旅居型基础设施:打造‘旅居友好省份’示范区”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厅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

(二)关于“产品创新:开发‘全年龄段、全场景、长期停留’的旅居产品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厅积极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居产品创新和业态融合。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深化“休闲农业+”战略,积极开发青年研学、康养旅居、民族风情等新业态,推动从“卖产品”向“卖体验、卖品牌”转变。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乐,0871-656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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